为加快推进沂源教育事业发展,依据各级各类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沂源县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意见截止到2022年9月15日24时。
联系电话:3228256
电子邮箱:yyjtjbgs@zb.shandong.cn
附件:《沂源县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8月15日
沂源县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加快推进沂源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力教育发展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精准靶向发力、集中攻坚突破,力争通过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实现办学水平更强、教学质量更优、发展水平更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围绕“一年规范、两年提质、三年突破”的总体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通过“整合、优化、突破、提升”,推动全县教育增质高效发展,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核心竞争力作用显著增强,进一步提升沂源教育在全市、全省影响力。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教师队伍职业素养提升行动
目标任务: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师德师风教育和工作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教师队伍职业敬畏感不足、纪律意识不强、奉献意识淡薄等问题,打造“四有”好教师队伍。
1.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养培训课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必修课程,建立“理论+业务”学习机制,推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与教研、培训相融合,探索建立非中共党员教师参加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师的政治意识、政治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党校)
2.筑牢教师队伍师德师魂。(1)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抓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师风养成,构建“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的师德教育体系,开展师德主题教育和“师德承诺践诺”活动,用好“沂源红”师德宣讲团,选树一批师德典型榜样,建立师德教育学习、评测机制,提高教师师德教育实效,引导教师厚植教育情怀。(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2)将每年9月份确定为教师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月,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全面组织开展师德失范问题排查,重点加大为教不廉、有偿补课、体罚、变相体罚等师德失范突出问题调查整治力度,教育教导广大教师树牢“红线”“底线”意识。(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3)坚持师德考核和业务考核并重,修订《沂源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完善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水平评估和教师职称晋升、评优选模的重要指标,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4)加大师德师风监督检查力度,构建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持续营造一严到底、越来越严的氛围。(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3.抓牢教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1)强化教师队伍作风建设,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将每年3月份定为教师队伍转作风活动月,每年开展1期教师作风建设专题培训,推动教师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振教师教书育人“精气神”。(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2)加强教师队伍纪律规矩建设,将纪律规矩要求纳入教研活动、教师培训必学内容,强化教师纪律规矩意识,规范教师纪律执行。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开展廉洁从教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教师从事第二职业、违规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净化校园风气,构建清廉校园。(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3)组织开展教师纪律作风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整顿教师纪律作风方面问题,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作风。利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教育领域纪律作风监督并定期通报。(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二)实施教育管理提升行动
目标任务: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育管理不到位、软实力不强的问题,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营造沂源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1.规范提升学校管理水平。(1)坚持依法依规治学兴校,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并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办学章程,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到2024年,所有学校实现办学制度现代化。(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2)全面实施特色学校建设行动,在巩固已有办学优势和成效的基础上,不断培育、充实和升华办学特色,鼓励中小学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办学品质等方面特色化发展。到2024年,构建起“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一校一风格”的发展新格局,为每位学生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3)建立评价导向机制,细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优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形成沂源特色评价方案。评价结果作为资源配置、项目安排、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落实通报表扬和约谈问责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激励、改进功能。(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4)探索适合县域办学新模式,以城区优质中小学为核心,构建1(城区核心校)+X(乡镇分校)集团化办学模式,建立教育集团内部人财物调配机制,形成教育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2.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1)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优化调配城乡学校教师编制数量,多渠道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到2024年,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更加优化。(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实施县管校聘改革,实行教师聘任制、校长任期制管理,建立城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间双向流动机制,实行县域内学校教师定期轮岗、城区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制度,推动优秀教师县域内均衡配置共享使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构建教师分级聘任与绩效工资分配衔接的教师待遇机制,完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办法,建立跟踪督查制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保障一线教师权益。(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健全教职工考核评价办法,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突出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育人效果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晋升、核定绩效工资、评优晋职、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5)探索建立城乡教师职称统筹机制,科学合理调配教师职称岗位,优化教师职称评聘程序,实现“优者上、平者让”,全面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强化学生日常管理。(1)依据《中小学生守则》,完善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大力开展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活动,规范学生行为。坚持教育惩戒的育人导向,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解决老师不敢管学生问题,强化学生管理实效。(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2)严格落实“五项管理”规定,重点加强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建立家庭与学校、白天与晚上全时空的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3)大力开展学生不规范行为专项清理活动,引导学生规范日常行为,坚决遏制学生沉迷网络、早恋、打架斗殴等不规范行为,创造有利于中小学生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学习环境。(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4)推动家庭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沂源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沂源县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家校社”联合育人格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各镇、街道)
4.加强教育干部管理。(1)严格教育干部选任管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实施干部储备更新计划,建立能上能下、落后就要淘汰的干部选拔任用激励机制,通过自愿报名、竞争答辩、岗位承诺等程序,让想干事、能干事的教育干部走上管理岗位。到2024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80后占比20%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建立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管理机制,配套出台校(园)长选拔聘任、职级评审认定、任期考核评价等系列文件,做好校(园)长职级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3)制定教育干部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校(园)长业绩评价制度,强化履职考核和民主监督,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教育干部考核评价,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调配使用干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三)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
目标任务:优化教学方式,坚持教学相长,统筹调控作业数量和质量,健全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强化课堂的主阵地作用,着力解决教师教学艺术欠缺、敬业奉献精神不足,学生学风不扎实、重智能提升轻体能锻炼等问题,实现教育教学向强、向优发展。
1.提升学前教育保育质量。(1)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课程体系,突出保教融合,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类课程建设,提高培养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2)贯彻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到2024年,18所公办幼儿园达到县级游戏实验园标准。(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3)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推动双向衔接。(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4)推动城乡幼儿园一体化发展,加强幼儿园城乡教育共同体、教研片区建设,推动城乡教育共同体教师有序流动,着力提升城乡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到2024年,城乡幼儿园实现教科研、保教水平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2.巩固基础教育育人质量。(1)坚持德育为先,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上思政课制度,加大学生思想教育,激发学生内生学习动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各镇、街道)(2)完善学生体育锻炼保障制度,实施乒乓球、游泳普及行动,发挥各类竞技类体育项目育人功能。(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3)深化艺术课程及教育研究,开发书法、音乐、美术等特色课程,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4)积极探索具有沂源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建立研学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5)强化课堂育人主阵地作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方法,提升学校课堂效益。探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推广使用“交互式”在线教学系统,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6)建立完善义务段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打造终结性、过程性和增值性相统一的学科评价模型,构建基于县域教育实际的评价指标,统筹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结果,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7)实施强镇筑基行动,规范强镇筑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支持镇办驻地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研,提高乡镇驻地学校教育质量,带动乡村教育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3.多渠道加强高中学校备考质量。(1)加强新高考备考研究,优化课程安排,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抓好考试数据分析,引导高中学校改进教学。(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2)成立学科特殊禀赋学生培养教研部,配齐配强学科教师,建立精准指导团队,构建三年一贯制的学科特殊禀赋学生精准精细培养体系。(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3)建立高中学校平行管理机制,建立入口、出口相衔接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构建合作下的良性竞争模式,营造高中生互助与竞争的学习环境。(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4)链接高中教育高端资源,加强高中学校与北京十一学校、烟台一中等知名学校合作,更新学校办学发展理念,优化教学方式方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5)探索建立多渠道备考路径,依托合作办学资源、高校资源,通过夏令营、冬令营、奥赛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提升学校培养质量。(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6)落实“强基计划”,组建“强基”团队工作室,改革传统培养模式,夯实高中“创新人才的早期培育”以及与高水平大学的“连续培养”通道,加大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7)优化新高考下的高中学校“3+X”选科制,推动选科与新高考、职业生涯规划有机结合,精准指导学生科学选科。(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4.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1)推进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2023年创成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积极争创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2)加大职业人才引进力度,落实20%编制员额学校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将社会收入的50%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3)加大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三二连读”贯通培养力度,实施五年制高职培养模式,提升学生培养质量。(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4)深化“职普融通”办学模式,建立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联合培养机制,推动本科进线人数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5)加强省级品牌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技能”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学校专业发展水平,力争三年内创成2个省级特色化专业。(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6)加强教师培养,到2024年,培养市级双师型技能名师3名、市级青年骨干技能名师3名、市级优秀教师团队1个,开发在线开放精品课程5门以上,“双师型”教师在专业课教师中占比超过85%。(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7)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订单班等形式推动校企合作。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精准对接,提升产教融合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能力,到2024年,实现与3家县域企业深度合作目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8)构建“产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推进“实训基地”建设,打造1—2个市内领先的公共实习实训基地,争创省市级产业学院品牌。(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科技局)(9)提升县域办学层次,推进大学城建设,力争2024年启动东方科技学院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大学城规划建设专班成员单位)
(四)实施教育队伍专业能力提升行动
目标任务:加强“四支”队伍建设,加大教干教师专业培养力度,着力解决部分教干教师专业能力停滞不前、管理能力不足、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力度不够等问题,推动全县教干教师队伍整体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1.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培养。(1)加大校(园)长能力培养力度,每年组织开展1次校(园)长队伍行政能力培训活动,选拔部分名优校(园)长外出跟岗学习,提升校(园)长办学治校能力。支持校(园)长大胆实践,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园)长队伍。(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组织部)(2)抓好教育中层领导干部培养,制定教育中层领导干部成长规划,加大管理能力、行政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培训力度。实行年轻教育干部岗位培养机制,建立教育部门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双向挂职”锻炼模式,每年开展1期教育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到2024年,培育100名教育年轻干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提高教师专业水平。(1)实施“强师兴源”计划,建立教师全员培训机制,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整合教师培训资源,打造“网络+教师培训”大课堂,推动教师队伍全员培训、全员提升。(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2)实施名优教师梯级培养工程,建立定向人才培养机制,到2024年,培养认定县级教坛新秀150名、骨干教师120名、教学能手100名、学科带头人120名,遴选县级名师建设工程人选20名。(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3)实施名优教师带动引领提升行动,制定年轻教师连续3年培养计划,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通过名优教师“带教”“带研”等形式,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4)加强名师团队建设,打造12处县级“名师乡村工作室”,4处市级“名师工作室”。建立名师游学及休养机制,开展名师业务能力拔高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总工会)
3.完善班主任培养机制。(1)制定全县统一的班主任队伍选聘、任用、激励以及星级班主任晋升制度,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加大班主任在晋升职称考评办法中的积分比重,对班主任在评优选模、年终考核、干部选拔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形成重视班主任、争当班主任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2)加强班主任管理能力培养,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期三年的“全优班主任培养工程”,全面提升班主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打造一支优秀的专家型班主任队伍。(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3)构建“课题引领+项目化推进”的班主任培养模式,组建30个班主任工作课题项目组,以课题研究形式,探索新的班级管理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县域学校班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4.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1)严格教研员准入制度,实行教研员竞争上岗和任期制管理,配齐配足教研员队伍,三年内专兼职教研员选聘达到全学科“一专二兼”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建立教研员管理考核办法,构建“优进劣出、能上能下”的教研员队伍良性发展机制,实行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加强教研员任期内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3)建立教研员驻校任教机制,制定专兼职教研员年度任务清单,充分发挥好教研“火车头”在校内教师中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4)实施“培根筑基”工程,开发线上线下混合式教科研培训课程,实现全县70%以上的一线教师掌握教科研基本流程。实施“抽穗拔节”工程,加强教科研骨干队伍建设,实现全县20%以上的一线教师成长为教科研骨干力量。实施“定向培育”工程,加强重点教科研课题、教学成果的培育与提升,定向培育省、市、县级教科研成果、教学成果,提升各级教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的获奖数量。(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五)实施教师队伍关爱提升行动
目标任务:健全教师关爱机制,完善教师激励措施,减轻教师负担,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妥善解决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广大教师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与温暖,确保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1.加大教师关心关爱力度。(1)建立教师关爱制度,出台教师关爱具体措施。加强“教工之家”建设,搭建青年教师交友联谊平台。保障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定期体检制度,重视教师心理健康。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做好优秀教师、困难教师、退(离)休教师慰问工作。扎实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加大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有子女接送、看护困难教师的关爱力度,为教师子女提供专用学习活动场所。探索为教师提供“平价放心菜”代购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2)严格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建立进校园事项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安装“APP”等活动,严格控制面向学校开展的各类社会性事务、检查评比等工作,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减轻基层教师负担,确保教师把精力更好地发挥到立德树人工作中。(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3)鼓励学校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资源,加强课后服务工作,减轻校内教师过重工作负担。探索引入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承担部分课后服务和扩充课后服务师资队伍新模式。(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
2.保障教师合法权益。(1)健全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落实班主任津贴、教师乡镇工作补贴。(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2)依法落实《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公办幼儿教师及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到2024年,省级示范幼儿园及一类幼儿园教师工资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省级二类幼儿园教师工资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8倍。(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3.建立教师激励机制。(1)建立教师荣誉制度,为从教累计满40年男性教师、满35年女性教师颁发荣誉奖章。为连续三代及以上均有家庭成员(须为直系亲属)从教的家庭颁发县委、县政府授予的“教育世家”终身荣誉牌匾。(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2)强化政府评价激励作用,建立教师激励机制,加大县委、县政府评优选模表扬力度,每年开展“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沂源名师”等评选活动,对受表扬教师、教育工作者予以激励,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情怀和工作热情。(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3)成立沂源县教育基金,鼓励动员社会团体、企业及社会名流、乡贤等爱心人士积极参加捐赠活动。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基金奖励机制,对教育教学质量突出的优秀教师实行奖励。(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六)实施城乡教育资源优化提升行动
目标任务: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提升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着力解决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服务水平不高问题,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和一体化发展,提升教育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1.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1)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按照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六同步”原则,将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幼儿园。2022年,将锦园小区幼儿园举办为公办幼儿园;2023年,高庄社区幼儿园交付使用;2024年,虡盛文苑小区幼儿园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沂源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扩增城区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幼儿园布局结构,统筹教育项目建设,新建中小学2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所,扩增优质学位7400个以上,全面化解“大校额”问题,解决城区小学入学“高峰期”学位紧缺问题。(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沂源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优化农村教育资源,调整农村学校、幼儿园布局结构,撤并人数不足200人及校舍不达标的学校、幼儿园。(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宣传部)(4)异址新建淄博电子工程学校,推进淄博电子工程学校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5)建立闲置校舍资源分类管理办法,统筹闲置校舍资源管理使用,做好闲置校舍土地手续办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6)加快智慧校园建设,逐步完善硬件配备,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装备水平。到2024年,教室智慧黑板(教学一体机)配备率达100%,全县所有中小学达到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
2.提高教育安全服务保障水平。(1)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落实食堂成本核算机制,开展学校星级食堂达标行动,推广学校食堂自主经营模式,实施农村中小学午餐补贴制度,提高学生就餐质量。(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2)加强学生视力监测、筛查、复核、保健,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学生视力检测工作。实施学校教室照明、课桌椅和作业本达标工程,改造提升教室照明条件,更新配备教室可升降课桌椅,全面改善学生在校用眼环境。到2022年底,实现学校教室照明标准、课桌椅配备达标率100%,到2023年底,实现学校功能室、宿舍照明标准达标率100%。(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3)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建立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抓牢校车驾驶员教育管理,按需逐年更新配备农村学校校车,统筹做好校车随车照管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4)实施校园安防“四个100%”达标行动,全面提升校园安防水平。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定期分析研判潜在的安全风险,完善校园周边联防联控机制,加大校园周边安全排查整治力度,落实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坚决杜绝“校闹”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源大队、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抓党建促发展,找准党建与教育发展的切入点,围绕教育三年提升行动推进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打造有特色、有创新的工作载体和党建品牌。加强“过硬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教干教师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提升教干教师队伍干事创业精神,推动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顶层设计谋划、重要政策研究、重点工作部署。完善多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工作专班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解决重大需求、重大项目和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对承担的任务事项,要具化细化任务目标、改革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加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如期落地达效。
(三)强化政策保障。严格落实各级教育发展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筹措力度,完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建立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鼓励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担当作为。
(四)严格督查督导。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教育三年提升行动重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体系,定期对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并通报。对因工作不主动、落实不到位、影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工作开展推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破解教育发展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沂源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二、文件出台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教师队伍职业素养提升行动、教育管理提升行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教育队伍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教师队伍关爱提升行动、城乡教育资源优化提升行动等六大行动20项重点任务。
五、主要措施
1.坚持党建引领。加强“过硬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教干教师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提升教干教师队伍干事创业精神,推动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完善多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工作专班会议,压实责任部门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如期落地达效。
3.强化政策保障。严格落实各级教育发展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筹措力度,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建立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容错纠错机制。
4.严格督查督导。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教育三年提升行动重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体系,定期对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并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破解教育发展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沂源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公示完成后未收到反馈
无
无
无
无
建议人* | 联系方式* | ||
意见标题* | |||
意见内容* | |||
验证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