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沂源县高标准农田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现代化目标,保障粮食产能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结构体系,组织编制了《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0533-7050800
邮箱:yyxnjjbgs@zb.shandong.cn
地址:山东省沂源县胜利路3号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 录 |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沂源县积极响应国家、山东省政府号召,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并深入贯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目标。文件强调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山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将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取得显著成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并按照中央和省委1号文明确要求,做出了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重要指示。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沂源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成果基础上,与“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等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成果相衔接,充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建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确保顺利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稳定保障粮食产能,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同时,《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称《规划》)充分借鉴学习《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鲁政发〔2021〕21号)、《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鲁政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划工作成果和研究结论,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实现相关空间规划在“一张图”上的协调衔接。
《规划》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详细分析沂源县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依据各镇(街道)地形地貌、水土条件、耕作制度等因素,明确提出规划期内各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提出核心示范区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建议示范区建设标准不仅要高于基本标准,还要在高标农田管护等方面创新与提高,进而推进沂源县高标准农田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现代化目标,保障粮食产能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结构体系。
本方案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基期为2020年)。
1.1.1建设成效
(1)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供给持续保持稳定
近年来,沂源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坚持科学规划,集中财力、物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三增目标,以核心区带动辐射区主线,以基础配套、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为重点,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目标。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巩固和提升了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截至2020年,“十二五”以来沂源县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37.91万亩(其中耕地8.56万亩,果园22.50万亩,其他地类6.85万亩),沂源县集中连片打造了12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新发展各类水果18万亩,引进优良品种13个,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20万亩,水肥一体化面积达到19万亩,流转土地1.6万亩。
(2)农业产业组织形态明显优化
高标准农田通过集中连片开展田块整治、土壤改良、配套设施建设等措施,解决了耕地碎片化、质量下降、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有效促进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加快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有效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近年来,沂源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300家,建成“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3个,燕崖镇、中庄镇、东里镇、西里镇分别入选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围绕“种得好、销路畅、收益高”,积极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合作社(企业)+农户”模式,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37.91万亩,发展水肥一体化19万亩。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119个。建成山东齐鲁农产品交易中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阿里巴巴数字农业(沂源)“产地仓”开仓运营,被确定为国家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
(3)农业发展方式实现重大转变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生产托管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粮食作物种植抗风险能力,逐步完善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
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推广良种良法等新工艺、产品、技术、装备、模式的综合集成及示范推广,提高了机械化耕种收综合作业水平。
2020年年末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2.3万千瓦,农用拖拉机3482台,排灌动力机械2.7万台,耕地有效灌溉面积19.4万亩。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3.92万亩,总产量3.49万吨,其中夏粮播种面积0.48万亩,总产量0.17万吨;秋粮播种面积13.4万亩,总产量3.3万吨。全县果园面积达36.2万亩,水果总产量达80.6万吨,其中苹果45.1万吨、桃23.7万吨、葡萄5.7万吨。
(4)提高农业科技创新生产力
推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3S等多种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全面综合应用,实现更完备的信息化基础支撑、更集中的数据资源和更透彻的农业信息感知。加强农业污染防治,推广绿色生态农业,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改善农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推进受污染耕地生态修复、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加强土壤详查成果应用,推进受污染更低生态修复、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建设达到90%以上。
1.1.2主要问题
(1)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截至2020年底,沂源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约为37.91万亩(其中耕地8.56万亩,果园22.50万亩,其他地类6.85万亩),但仍有4.78万亩农田需要实施高标准农田。2018年以前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因早期投资标准低,水利设施等工程允许进入果园内,由于沂源县主要作物为果树,当地老百姓主要收入来自果树,早期项目中灌溉工程大部分进入果园内,耕地内工程投入相对较少,目前耕地仍然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耕地质量不高、田块细碎化等问题,亟需改造提升。沂源县规划期内(2021-2030年)规划新建成4.78万亩高标准农田,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完成改造提升8万亩。部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不同程度存在着工程配套不齐全、设施损毁等问题,影响农田使用成效,改造提升任务仍然艰巨。现有高标准农田无论是数量规模还是质量等级,都不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2)农田建设投资标准有待提高
多年来,沂源县逐步加大了对水利工程、农田基础设施的投入,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不断增大,建设成本持续攀升,现行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已不能满足高质量建设的要求,离“路相通、旱能灌”高产稳产的标准尚有差距。原四部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投资标准不一,建设内容侧重不同,造成建设质量参差不齐,部分项目达不到现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中的建设标准,有待提升改造。
(3)建后管护机制亟待健全
沂源县一些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未能有效落实管护责任,管护措施和手段薄弱。目前,普遍采取将建成后的工程移交村级组织、新型主体、农户等受益主体管护,在一线管理和技术人员缺乏的情况下,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难度较大。从管护经费筹集情况看,尚存在管护经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重影响项目长期效益的发挥。
(4)技术推广应用覆盖范围有待加强
科技进步对现代农业发展至关重要。沂源县智慧农业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已小范围推广水肥一体化、土壤改良修复、农情监测等应用,效果显著,因缺少资金投入及项目支持,覆盖范围低,农户认知度不够,亟须通过项目示范区模式进行推广。
(5)农业兼业化现象趋向挑战
沂源县农户户均耕地和土地流转率均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社会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仍属于典型的小农经营和碎片化生产,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低下,造成越来越多的农民已不把农业作为主导产业和谋生之道,形成了较为普遍的兼业化现象,解决好“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问题尤为紧迫。
(6)现代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
对照全面现代化的要求,沂源县“三农”还需进一步提升,农业的现代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务农劳动力的收入比同时其他行业的收入较低,有不少地方的乡村仅仅刚刚进入全面小康的门槛。所以乡村振兴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
1.1.3有利条件
(1)沂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
沂源县委县政府对农田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立足山区农业县实际,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探索数字赋能山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新路径。县农业农村局也组建数农专班,成立了县农发集团,建立起“1+1+3+12+N”工作推进机制;各镇办也成立了相应的镇级组织架构,先后出台了《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扶持办法(试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意见》、《全域水肥—体化意见》、《数字农业考核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形成了目标明确、任务明晰、政策有力的任务表和路线图,全面打造起山区农业现代化发展体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
(2)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体制更加规范高效
2019年底前,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国土、财政、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对各区县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目标和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落实;根据新一轮的机构改革要求,沂源县专门成立了农村改革发展中心,为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隶属县农业农村局管理,履行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等职责,构建了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五统一”农田建设管理新机制。
(3)高标准农田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
近年来,沂源县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形式、工作机制、资金筹措、实施模式等方面探索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强化统筹、部门协同,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集中示范、整区域推进等诸多好做法、好经验,为各镇(街道)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路径借鉴。
(4)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配套能力强
2020年沂源县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204万元,具有较强的财政配套能力和支农资金统筹整合能力。
1.2.1政策依据
1.《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农业农村部2021年9月6日);
2.《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
3.《“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5.《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号);
6.《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7.《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中农发〔2020〕10号);
8.《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2号);
9.《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建字〔2020〕33号);
10.《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2月);
11.《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建字〔2021〕34号);
12.《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方案(2021-2025年)》(鲁政字〔2021〕182号);
13.《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鲁政发〔2021〕12号)
14.《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鲁政发〔2021〕21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
16.《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淄政发〔2021〕7号)
17.《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淄政发〔2022〕3号);
18.《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19.《淄博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淄博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21《淄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2.沂源县“十二五”以来高标评估相关成果资料;
23.沂源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
1.2.2主要规范、规程及规定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
2.《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16)》;
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 50288-2018)》;
4.《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20203-2017)》;
5.《山东农业用水定额(DB37T 3772-2019)》;
6.其他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等。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分别到各镇(街道)召开由镇、村参加的规划调研调查摸底会议,听取了各村书记对本村亟需建设工程的诉求,并对2010-2020年期间已建成项目的村庄进行实地踏勘,深入了解该部分村庄现状水利工程利用程度及破损程度。在掌握各镇(街道)的详细现状情况的基础上,与各镇(街道)领导共同确定了各自规划的范围。规划范围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新建项目,涉及:鲁村镇、大张庄镇、悦庄镇共3个镇;一部分为改造提升项目,包括:张家坡镇、南鲁山镇、鲁村镇、南麻街道、悦庄镇、大张庄镇、燕崖镇、石桥镇、东里镇共9个镇(街道)。各镇(街道)调查摸底会议与现场踏勘照片见图1.3-1~1.3-4,沂源县规划范围详见图1.3-5。
图1.3-1 悦庄镇、燕崖镇调查会议
图1.3-2 大张庄镇、南鲁山镇调查会议
图1.3-3 石桥镇、鲁村镇实地踏勘
图1.3-4 张家坡镇、石桥镇实地踏勘
图1.3-5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
规划期内,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满足人们粮食和食品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筑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目标。
(1)田。通过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坡耕地田坎修筑,实现田块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适宜,使得本县区梯田化率提高。
(2)土。通过培肥改良,实现土壤通透性能好、保水保肥能力强、酸碱平衡、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丰富,着力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
(3)水。通过加强田间灌排设施建设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实现旱涝保收。
(4)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机作业、生产物流要求。
(5)林。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田防御风沙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能力。
(6)电。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套相应的输配电设施,满足农田设施用电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7)技。通过工程措施与农艺技术相结合,推广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节肥减药等技术,提高农田可持续利用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8)管。通过上图入库和全程管理,落实建后管护主体和责任、管护资金,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高标准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沂源县地处山东省中部,淄博市最南端,属沂蒙山区。沂源因沂河发源地而得名,是山东省的几何中心,处在淄博、济南、泰安、临沂、潍坊五市的结合部,总面积1636平方公里,辖10个镇、2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467个村(居)、19个社区,人口57.4万。南鲁山镇位于沂源县北部,因鲁山之阳而得名,东临潍坊市,西接济南市,有良好的区位和交通优势。总面积206平方公里,辖33个行政村,3.6万口人。全镇森林覆盖率达64.5%,鲁山森林公园是国家地质公园,被誉为“天然氧吧”,生态优势显著。
图2.1-1 沂源县区位图
沂源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平均海拔401米,是全省平均海拔最高的县,素有“山东屋脊”之称,有名的山头1983座。其中,境内最高的鲁山1108.3米,是山东省第4高峰,鲁山森林公园是“国家地质公园”。
图2.2-1 沂源县地貌图
2.2.2气候
沂源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其四季特征分明。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588.6小时,日照百分率59%。多年平均气温13.6℃,全年无霜期为201d,最大冻土深度0.50m。风向长年以南、西南风为主,夏季多西南风,冬季多西北风,年平均风速3.2m/s。年平均相对温度为66%,平均蒸发量为2155mm。
2.2.3水资源量
沂源是沂河、弥河、汶河“三河之源”,全县有大小河流1530条,水库114座,年均水资源总量4.6亿立方米,被誉为“齐鲁水塔”。沂源是“中国矿泉水之乡”,矿泉水分布广、储量大、品种多、水质优,富含锶、偏硅酸等微量元素及矿物质,被专家认定为“富锶型矿泉水集中分布区”。
水资源总量8.1亿立方米,且水质好,pH值在7.3-8.2之间,矿化度在116-508毫克/升之间,总硬度在3.3-10.8德国度之间,适于人畜饮用和工农业生产需要,并有多处优质天然矿泉水产区。
2.2.4植被
林木资源143种,经济林主要有苹果、葡萄、花椒、柿子、板栗、桑、鲁源小枣、山楂、银杏等。古稀树木28种,其中荆山银杏,树龄千年有余。青龙孤松,树龄八百余年,大贤山织女洞叶子银杏,国内独有,树龄六百年之多。沂源县饲草资源丰富,总载畜量16.2万个黄牛单位,“沂蒙黑山羊”远近闻名。药材资源500余种,如丹参、白首乌等。其中“沂蒙全蝎”不仅是珍稀药材,而且是名贵佳肴。野生药材资源500余种。沂源生态环境良好,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1.3%,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园林县城”、“省级园林城市”和“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同时,沂源还是全国最大的佛手瓜生产基地和山东著名的花椒之乡。
沂源县隶属于山东省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东靠潍坊市临朐县,东南与沂水县毗邻,西依济南市莱芜区、钢城区,西南与泰安市新泰市接壤,南连临沂市蒙阴县,北与博山区、淄川区相望,总面积1636km²。
截至2021年4月,沂源县总人口57.6万,出生4456人,出生率7.71%。死亡4309人,死亡率7.46%,人口自然增长率0.25%。户籍人口216162户,总人口573897人,其中男性291228人,女性282669人。
2020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269.7亿元,比2015年增长36.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亿元,扣除减税降费因素,比2015年增长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9亿元,比2015年增长38.9%;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40.9亿元、236.3亿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74.2%、70.9%。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2446元和20172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38.9%和49%。城镇新增就业2.9万人。退休职工和居民基础养老金连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比2015年分别提高60%和112.5%。
沂源县主要经济作物为苹果树、桃树等,主要粮食作物玉米、小麦等,油料作物为花生。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实施“藏粮与地、藏粮于技”战略部署基础上,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2019年底完成了2077.827亩粮食功能区划定工作。
图2.3-1 沂源县粮食功能区片块分布图
2.4.1科技化水平成效显著
目前,全县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业主导产业特色逐步凸显,标准化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不断提高,科技推广体系日趋健全。
近年来,为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全县农业绿色发展,沂源县坚持以工业的思维发展农业,以城市的品质建设乡村,积极探索以乡村振兴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路径。持续深化“1136”兴业富农工程和“百企建百园”行动,积极培育壮大农业产业集群,加快实施智慧共享“云大脑”、高效优质“云产业”、区域中心“云市场”、便捷普惠“云金融”、有效治理“云乡村”五大工程,着力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不断提升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更加有效地带动农民群众和集体经济增收,更好地以数字化赋能农业产业全链条、农村治理各领域、农民生活各方面。
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
2.4.2社会服务体系健全
通过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体制、稳定队伍、创新机制、优化模式、强化管理等一系列措施,逐步构建起以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功能完善、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创新“互联网+农技推广”和“互联网+农民培训”,创建农技推广和农民培训信息化应用“三个一”,即一处信息化中心示范服务平台、一处信息化示范基地、一处信息化示范教室。以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为抓手,以提高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应用能力为核心,以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重点,建立起了“专家组+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推广体系,形成了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长效机制。
2.4.3政策扶持力度大
全县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项目整合措施,将涉农项目和资金向粮食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围绕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流通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优化考核方案,着力增强实效。
全面积极整合国家小型农田水利、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农机社会化服务、粮食高产创建、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涉农项目,建成粮食创建示区,达到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良田标准,为粮食产能持续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沂源县农田特性属最新全国高标准农田区域划分黄淮海区,主要以丘陵区为主,全县土壤厚度、土壤种类、理化性状、肥力状况有显著差异,部分区域土壤肥力较低,田块集中连片程度低,部分区域耕地呈现零碎化,给灌溉、机耕和集中种植带来严重不便。
图2.5-1 沂源县耕地及果园现状区域图
2.6.1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根据“十二五”以来高标评估成果分析,沂源县总耕地面积26.9401万亩,截至2022年底,沂源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约为37.91万亩(其中耕地8.56万亩,果园22.50万亩,其他地类6.85万亩)。经过数据分析及现场核实,去除高标准农田建设限制区域(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区域(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区、退牧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沂源县规划期内(2021-2030年)需新建成4.78万亩高标准农田,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完成改造提升8万亩。
沂源县立足农业数字化、管理高效化、服务在线化、应用便捷化,构建数字农业业务应用、应用支撑、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四大”体系。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样本,聚焦数字农业现代信息化技术的实际应用,多渠道合理化的数据采集,搭建农业数字化平台,通过数据整合分析,指导农业资源科学分配,动态监测农业生产趋势,实现高效管理的智慧农业示范区,形成农业数字化融合的新格局,创建数字农业。
沂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大力扶持农业发展,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县政府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纳入系统统一服务。整合国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省财政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创新试点、省市产业化扶持资金等相关资金向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工作倾斜,增加资金支持力度。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探索政府出资建立涉农融资担保基金;实施好金融支农“项目化合作”,创新金融支农渠道,引导金融行社(业)优先保障创建工作,积极筹措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有效地保障了项目资金配套。
图2.6-1 沂源县2011-2020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布图
2.6.2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分析
近年来,沂源县逐步加大了对水利工程、农田基础设施的投入,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但是通过对各镇(街道)的现场调研,发现每个镇(街道)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后归属不同部门管理,在资金使用、投入标准、建设内容、组织实施等各方面要求不尽一致,加上投入标准偏低,并且时间久远,部分基础设施出现损坏的问题,从初步评估来看,已建农田部分项目质量不平衡,还需进一步改造提升。
水源设施老化和部分缺失。由于沂源县属于丘陵山区,水资源量保证率较低,项目区内现状水源无法满足较高灌溉保证率下的水源需求,已建成项目中部分工程因年久失修,损坏较严重,部分项目配套设施不齐全。
耕地地块较零散。结合沂源县三调数据及沂源县实际情况,耕地资源空间分布不均,果园面积相对较大,并且果园将耕地地块割裂开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图斑范围相对不集中连片,田块细碎化等问题。
田间固定灌溉设施较少。2018年以前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等工程允许进入果园内,由于沂源县主要作物为果树,当地老百姓主要收入来自果树,早期项目中灌溉工程大部分进入果园内,耕地内工程投入相对较少,目前耕地地块内仍然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可利用固定灌溉设施缺失严重,管灌等一些节水灌溉措施缺少,农户灌溉成本高,劳动强度大,有效灌溉面积小,灌水质量低。,亟需改造提升。
高标准田间道路偏少。沂源县属于丘陵山区,现状道路坑洼不平,项目区田间道路布局不够均匀,不能满足日益提高的机械化作业要求,对农民出行和农机作业影响较大。
技术推广应用覆盖范围低。智慧农业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项目区已小范围推广水肥一体化、土壤改良修复、农情监测等应用,效果显著,因缺少资金投入及项目支持,覆盖范围低,农户认知度不够,亟须通过项目示范区模式进行推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三农"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强化农田建设的基础作用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目标,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实现“藏粮于地”;严格建设监管与后续管护,建立项目工作管护机制,推行信息化监管方式,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积极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实现“藏粮于技”;坚持新建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设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注重提质增效,强化监督考核,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切实补上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强化政策支持,加大项目投入,创新投资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
沂源县通过实施“核心区带动辐射区”的建设模式,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监测等资源要素向核心区集聚,坚持因地制宜,实行“高效节水灌溉模式”与“旱作农业发展模式”并举,坚持“标准农田、绿色农田、数字农田”的发展理念,以新理念新格局引领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3.2.1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沂源县委县政府勇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政府责任,加强政府投入保障,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形成共谋一碗粮、共抓一块田的工作合力。
3.2.2科学布局、突出重点
依据沂源县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结合“两区”划定成果,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因地制宜推广低压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筑牢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阵地。
3.2.3建改并举、注重质量
沂源县委县政府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解决各镇(街道)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3.2.4绿色生态、土壤健康
沂源县始终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切实加强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防止土壤污染,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3.2.5分类施策、综合配套
根据沂源县各镇(街道)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及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实现综合配套,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3.2.6建管并重、良性运行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利用评价,确保建设成效。完善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完善县域内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
3.2.7依法严管、良田粮用
对沂源县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引导各镇(街道)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以“灌排配套、设施先进;道路畅通、设计规范;土地平整、土壤肥沃;林网适宜、生态良好;科学种植、优质高效;管理严格、机制完善;旱能浇、涝能排”为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集中力量建设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型的高标准农田。
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先将水土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的区域优先打造成高标准农田,确保沂源县规划期内(2021-2030年)新建成4.78万亩高标准农田,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完成改造提升8万亩。
规划期内发展沂源县旱作雨养农业自然降水高效利用新路径,通过建设雨洪资源综合利用的工程,利用“集水(雨)窖+水肥一体化”模式,探索集成新技术新模式,规范技术应用,提升农产品科技含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持续改造,沂源县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将进一步提高,“标准农田、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建设模式将进一步普及,打造高标准农田“沂源县高效节水与旱作农业并举的发展模式”。
遵循沂源县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各方面因素,围绕提升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建后管护能力等要求,结合国土空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资源利用,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的内容,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应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结合沂源县实际情况,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合理地安排项目建设范围。
沂源县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鼓励各镇(街道)扩大单项目规模的建设范围,土地流转规模达到300亩以上的区域,可增设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努力打造高标准农田核心区,将绿色农田、数字农田等纳入高标准农田核心区建设范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多渠道支持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2021年按照1500元/亩,2022年以后按照1950元/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亩均投资“十四五”期间按照1500元/亩,“十五五”期间逐步达到2000元/亩。
4.3.1土地平整工程
(1)建设标准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的地形条件、耕作方式、农业种植习惯及社会经济状况等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应有利于机械作业,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耕作田块的布置应与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村庄布局相协调,尽量保证同一耕作田块内土壤质量、土地坡向和坡位一致。丘陵区梯田长度主要根据地形地貌条件而定,梯田田面长边宜平行于等高线布置,长度宜为100~200m,宽度应与地形坡度、土质和土层厚度等条件相适应。建成后,农田土体厚度应达到60cm以上,土体中无明显粘盘层、砂砾层等障碍因素;水浇地和旱地耕作层厚度宜在25cm以上,如果平整覆土前土壤粗砂、砾石含量较高,土地含有障碍层时,则耕作层厚度应适量加大;丘陵区梯田化率宜达到90%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一般不超过8%。
(2)建设内容
张家坡镇规划建设850亩左右土地平整工程,分别位于黄家峪村300亩,新村300亩,张家坡村200亩,冶炉坡村50亩。
燕崖镇规划建设1000亩左右土地平整工程,分别位于北安乐村300亩,南安乐村200亩,偏良山村200亩,大马岭村300亩。
石桥镇规划建设600亩左右土地平整工程,分别位于马庄村300亩,石楼村300亩。
南鲁山镇规划建设500亩左右土地平整工程,分别位于大坡村100亩、孟坡村100亩、菜园村100亩、唐家六村200亩。
鲁村镇规划建设260亩左右土地平整工程,位于高峪村260亩。
大张庄镇规划建设110亩左右土地平整工程,位于南岩四村110亩。
表4.3-1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土地平整工程建设内容
序号 |
镇(街道) |
村庄 |
建设面积(亩) |
1 |
张家坡镇 |
黄家峪村 |
300 |
2 |
新村 |
300 |
|
3 |
张家坡村 |
200 |
|
4 |
冶炉坡村 |
50 |
|
5 |
燕崖镇 |
北安乐村 |
300 |
6 |
南安乐村 |
200 |
|
7 |
偏良山村 |
200 |
|
8 |
大马岭村 |
300 |
|
9 |
石桥镇 |
马庄村 |
300 |
10 |
石楼村 |
300 |
|
11 |
南鲁山镇 |
大坡村 |
100 |
12 |
孟坡村 |
100 |
|
13 |
菜园村 |
100 |
|
14 |
唐家六村 |
200 |
|
15 |
鲁村镇 |
高峪村 |
260 |
16 |
大张庄镇 |
南岩四村 |
110 |
图4.3-1 已建成土地平整工程现场照片
4.3.2土壤改良工程
(1)建设标准
沂源县部分个体种植忽略了有机肥的使用,过量的化肥使用导致增加了投入成本,产量增加效果较小,反而给土壤造成严重的损害,包括有机质偏低,土壤酸化、土壤板结等土壤退化现象,土壤的肥力严重不足。故计划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内建设土壤改良修复示范区,采用长期定额补助的方式推广土壤改良修复技术。
土壤改良示范区主要采用深耕翻技术、地力培肥技术、土壤改良综合技术等措施,建成后,土壤pH 值宜在5.5~7.5(盐碱区土壤pH值不高于8.5),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容重、阳离子交换量、有效磷、速效钾、微生物碳量等其他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达到当地自然条件和种植水平下的中上等水平。
本次规划中每亩投资按照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实施。
(2)建设内容
本次规划中新建项目涉及鲁村镇、大张庄镇、悦庄镇共3个镇(街道),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涉及张家坡镇、燕崖镇、石桥镇等9个镇(街道),以上两种类型项目中涉及镇(街道)均按照亩均投资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实施。
表4.3-2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土壤改良工程建设内容
单位:万亩
行政区 |
张家坡镇 |
燕崖镇 |
石桥镇 |
东里镇 |
鲁村镇 |
大张庄镇 |
南麻街道 |
南鲁山镇 |
悦庄镇 |
面积 |
1.00 |
1.00 |
1.00 |
1.00 |
3.08 |
2.60 |
0.50 |
1.00 |
1.60 |
图4.3-2 土地改良工程实施现场照片
4.3.3灌溉和排水工程
(1)建设标准
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要求,合理配套建设和改造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微喷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工程等,完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水源配置应考虑当地地形条件、水源特点等因素,合理选用蓄、引、提或组合的方式,因地制宜选用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喷灌、微灌等节水措施,增设灌溉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率和用水效率。
表4.3-3 水源工程建设要求
工程名称 |
设计要求 |
塘堰(坝) |
容量应小于100000m3,挡水、泄水和放水建筑物等应配套齐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
蓄水池 |
容量应小于10000m3四周应修建高度1.2m以上的防护栏,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
小型集雨池(窖) |
容量应小于500m³。集雨场、引水沟、沉砂池、防护围栏、取水用设施等应配套齐全,相关设计应符合GB/T 50596的规定,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
泵站 |
设计流量或装机容量应根据灌溉设计保证率、设计灌水率、设计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灌溉区域内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引水设计流量应与上级支渠、干渠等骨干工程输配水衔接,提水泵站的装机容量宜控制在200kW以下,泵站设计应符合GB 50265的规定,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
机井 |
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资源利用规划,按照合理开发、采补平衡的原则确定经济合理的地下水开采规模和主要设计参数,机井设计应符合GB/T 50625的规定。 |
1)灌溉设计保证率可根据项目区规模、项目类型区、工程模式、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灌溉规模、灌水方法及经济效益等因素,按下列标准确定:
沂源县本次规划中将发展旱作农业,旱作区灌溉设计保证率≥50%,水源条件较好的镇(街道)灌溉设计保证率应取较大值,水源条件紧缺镇(街道)应取较小值;种植作物经济价值较高的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宜取较大值,种植经济作物价值不高的地区应取较小值。实施喷灌、微灌的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需达85%以上。
灌溉水利用系数应符合以下标准:
a)管道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95;
b)田间水利用系数:旱作区不应低于0.85;
c)灌溉水利用系数:井灌项目区不应低于0.80,喷灌、微灌区不应低于0.85,滴灌区不应低于0.90。
2)排水标准
排涝标准应满足农田积水部超过作物最大耐淹水深和耐淹时间,应有设计暴雨重现期、设计暴雨历时和排出时间确定。
排涝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应根据排水区的自然条件、涝灾的严重程度及影响大小等因素确定,一般旱作区采用5~10年一遇。经济条件较好或者有特殊需求的类型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应根据排涝面积、地面坡度、植被条件、暴雨特性和暴雨量、河网的调蓄能力,以及农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等情况。一般旱作区可采用1~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3d排至田面无积水。
3)灌溉水质
以地表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接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其水质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限制的要求。在作物生育期内,灌溉时的灌溉水温与农田地温之差宜小于10℃。禁止向项目区内的沟渠、坑塘、洼地排放不符合(GB 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
(2)建设内容
张家坡镇规划建设泵站1座,大口井6座,机井6眼,蓄水池5座,集雨窖15座,敷设管道40km,水肥一体化工程850亩。
燕崖镇规划建设泵站4座,大口井16座,机井4眼,蓄水池7座,集雨窖16座,敷设管道42.43km,水肥一体化工程1000亩。
石桥镇规划建设大口井14座,机井12眼,蓄水池4座,集雨窖12座,敷设管道43.19km,水肥一体化工程600亩。
东里镇规划建设泵站4座,大口井84座,机井5眼,蓄水池6座,集雨窖19座,敷设管道53.10km。
鲁村镇规划建设泵站9座,大口井27座,机井37眼,蓄水池7座,集雨窖16座,敷设管道188.76km。
大张庄镇规划建设泵站7座,大口井34座,机井3眼,蓄水池25座,集雨窖14座,敷设管道162.52km。
南麻街道规划建设大口井14座,机井12眼,蓄水池5座,集雨窖8座,敷设管道43.20km,水肥一体化工程600亩。
南鲁山镇规划建设泵站2座,大口井14座,机井11眼,蓄水池8座,集雨窖12座,敷设管道44.09km,水肥一体化工程500亩。
悦庄镇规划建设泵站4座,大口井7座,机井12眼,蓄水池10座,集雨窖15座,敷设管道88.32km。
表4.3-4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灌溉工程建设内容
工程 行政区 |
泵站 (座) |
大口井 (座) |
机井 (眼) |
蓄水池 (座) |
管道 (m) |
集雨窖 (座) |
水肥一体化 (亩) |
张家坡镇 |
1 |
6 |
6 |
5 |
40000 |
15 |
850 |
燕崖镇 |
4 |
16 |
4 |
7 |
42423 |
16 |
1000 |
石桥镇 |
0 |
14 |
12 |
4 |
43195 |
12 |
600 |
东里镇 |
4 |
8 |
5 |
6 |
53097 |
19 |
0 |
鲁村镇 |
9 |
27 |
37 |
7 |
188757 |
16 |
0 |
大张庄镇 |
7 |
34 |
3 |
25 |
162521 |
14 |
0 |
南麻街道 |
0 |
17 |
0 |
5 |
25000 |
8 |
0 |
南鲁山镇 |
2 |
14 |
11 |
8 |
44908 |
12 |
500 |
悦庄镇 |
4 |
7 |
12 |
10 |
88315 |
15 |
0 |
图4.3-3 大口井工程现场照片
图4.3-4 管道出水口工程现场照片
图4.3-5 机井工程现场照片
图4.3-6 水肥一体化工程现场照片
4.3.4田间道路工程
(1)建设标准
田间道路布置应按照区域生产作业需要和农业机械化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整修田间道路,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公路,因地制宜确定道路密度、宽度等要求,田间道路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适应,尤其是要与项目区国土空间规划远景发展目标相一致。
(1)田间道路通达度指集中连片田块中,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率。丘陵区不低于90%。
(2)田间道路工程应减少占地面积,宜与沟渠、林带结合布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应符合宜机作业要求,设置必要的下田设施、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
(3)田间道(机耕路)路面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平整度的要求,根据路面类型和荷载要求,推广应用生物凝结技术、透水路面等生态化设计。在暴雨冲刷严重的区域,可采用混凝土硬化路面。道路两侧可视情况设置路肩,路肩宽度宜为30cm~50cm。
a)路基。路基宽度为路面宽度和两侧路肩宽度之和,路基断面形式应与沿线自然环境相协调;路基施工应采用压实机具,采取分层填筑、压实,每层填筑厚度宜为0.2m~0.4m;路床顶面以下0~0.8m,压实度达到94%以上,0.8m以上,压实度达到93%以上。
b)路面。路面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强度,其表面应满足平整、抗滑和排水要求,田间道路宽度以3m~6m为宜,在大型机械作业区的田间道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承担农产品运输和生产生活功能的田间道路宜硬化;田间道路面宜高出地面30cm~50cm为宜,常年积水区可适当提高,在暴雨集中区域,田间道应采用硬化路肩,路肩宽以30cm为宜;生产路路面宽度宜为3m以下,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的生产路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生产路路面宜高出地面30cm。
c)路肩。路肩宜采用素土夯实,边坡比宜为1:1.5-1:1,有条件时可采用干砌块(片)石砼砂浆抹面压顶、条石或预制混凝土块作路肩。
d)道路纵坡。最大纵坡宜取6%~8%,最小纵坡以满足雨雪水排除要求为准,一般宜取0.3%~0.4%,多雨地区宜取0.4%~0.5%。
e)路拱。路拱宜取1%~2%。
f)沿线设施。田间道的沿线设施主要指安全设施,可视当地具体情况设置,主要包括标志、危险地段的护栏、警示牌等。
(2)建设内容
张家坡镇规划建设机耕路19.04km,燕崖镇规划建设机耕路11.40km,石桥镇规划建设机耕路6.30km,东里镇规划建设机耕路5.36km,鲁村镇规划建设机耕路32.95km,大张庄镇规划建设机耕路21.41km,南麻街道规划建设机耕路8.5km,南鲁山镇规划建设机耕路19.00km,悦庄镇规划建设机耕路11.12km。
表4.3-5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田间道路工程建设内容
行政区 |
张家坡镇 |
燕崖镇 |
石桥镇 |
东里镇 |
鲁村镇 |
大张庄镇 |
南麻街道 |
南鲁山镇 |
悦庄镇 |
长度(km) |
19.04 |
11.40 |
6.30 |
5.36 |
32.95 |
21.41 |
8.50 |
19.00 |
11.12 |
图4.3-7 田间道路工程现场照片
4.3.5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指为保障土地利用活动安全,保持和改善生态条件,防止或减少污染、自然灾害等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坡面防护工程和沟道治理工程,应按照《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山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的有关规定实施。根据因害设防原则,合理设置农田防护林。农田防护林走向应与田、路、渠、沟有机结合,采取以渠、路定林,渠、路、林平行,树种的选择和配置,应选择表现良好的乡土品种和适合当地条件的配置方式,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应低于90%;结合建设区实际情况,应布置必要的农田防洪、防风、防沙、水土流失控制等农田防护措施,优化农田生态景观,配置生态廊道,维护农田生态系统安全;以小流域为单元,采用沟头防护等工程措施,进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坡面防护工程应合理布局护坡、小型蓄水等坡面水系工程,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形成配套完善的坡面和沟道防护与雨水集蓄利用系统。坡面防护工程应按GB 51018规定执行。
4.3.6农田输配电工程
农田输配电工程指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所需的强电、弱电等各种设施,包括输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等。其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按照《DL/T-5118-2010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规定执行,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高压输电线路宜采用钢芯铝绞线等高压电缆,一般输送220KV以下的输电电压;低压输电线路宜采用抵押铠装电缆,一般输送380V及以下的输电电压,采用三相五线制接法,并应设立相应标识;变配电装置应采用适合的变台、变压器、配电箱(屏)、断路器、互感器、起动器、避雷器、接地装置等相关设施;根据高标准农田现代化、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要求,可合理布设弱电设施。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4.3.7科技服务
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农田建设、生产、管护相融合,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田建设中的应用,配套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农田建设和管理测控系统,对工程建后管护和农田利用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实行农田灌溉排水等田间智能作业,提升生产精准化、智慧化水平。推进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科学合理利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田间定位监测点布设密度符合要求,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完善,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基本全覆盖,良种覆盖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明显提高。
4.3.8管护利用
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国家标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区域布设耕地质量调查样点,开展建设前后耕地质量基础信息资料收集、实地调查与样品检测,完成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利用全国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图,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把全县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建成全县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现代化监管系统,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列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非农建设不得随意占用;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探索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堆存到农田;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加强管护资金使用监管,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投入成本标准体系,对管护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及时修复损毁工程,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
依据沂源县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水土条件、耕作制度等因素,按照自然禀赋与经济条件相对一致、生产障碍因素与破解途径相对一致、粮食作物生产与农业区划相对一致、地理位置相连与镇级行政区划相对完整的要求,对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合理地进行划分区域。
以各分区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打造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基地。新增建设项目的建设区域应相对集中,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地质灾害,建设区域外由相对完善、能直接为建设区提供保障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应优先选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中建成年份较早、投入较低等建设内容全面不达标的建设区域,对于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各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地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若在规划期内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逐步开展改造提升。限制建设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安全利用类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禁止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退耕还林区、退牧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止破坏生态环境。
丘陵地区工程建设按照梯田、方田修筑、防护与坡面治理工程结合,沟道治理与水土保持工程结合的模式,配套实施田间道路整修、雨水补源、机井提水灌溉,推进数字农业等农业科技应用,亩均粮食产能达到550公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
(1)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开展土地平整,田块规模适度,地面坡度5°-25°的坡耕地,应改造成水平梯田,土层较薄时,宜先修筑成坡式梯田,再经逐年向下翻土耕作,减缓田面坡度,逐步建成水平梯田,丘陵区梯田化率应不低于90%。通过客土回填、挖高垫低等措施保障耕作层厚度,水浇地和旱地耕作层厚度不低于25cm,水田耕作层厚度不低于20cm,土中无明显粘盘层、砂砾层等障碍因素。
(2)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土壤改良、深松深耕等措施,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耕地基础地力。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点现状分布情况,每2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
(3)适当增加有效灌溉面积,配套灌排设施,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因地制宜的修建蓄水池、拦河闸(坝)、塘堰(坝)、小型集雨池(窖)等设施,加强雨水和地表水利用,推行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和喷灌、微灌等节水措施。配套输配电设施,满足生产和管理需要。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5-10年一遇。
(4)合理规划建设田间路网,平原区道路应短顺平直,山地丘陵区应随坡就势。机耕路路面宽度宜为3-6米,宜采用沥青、混凝土等材质,重要路段应采用硬化措施。配套农桥、管涵等渠系建筑物,满足农机作业、农资运输等农业生产要求。
(5)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沿田边、沟渠或道路布设,合理修筑坡面防护、沟道治理等设施,减少水土流失。
(6)推进良种良法、病虫害综合监测与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确保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完善,良种覆盖率明显提高。
5.3.1建设任务
结合沂源县实际情况及对各镇(街道)建设需求的调研,确保规划期内(2021-2030年)新建4.78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8万亩高标准农田。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任务:2021年新增建设3万亩,2022年新增建设1.28万亩,2026年新增建设0.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任务:2023-2025年改造提升面积3万亩,2026-2030年改造提升改造提升面积5万亩。
规划过程中,根据各镇(街道)高标准农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变化情况,可按照程序对分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行动态调整。
表5.3-1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任务表
单位:万亩
|
分类 |
全县 |
张家坡镇 |
燕崖镇 |
石桥镇 |
东里镇 |
鲁村镇 |
大张庄镇 |
南麻街道 |
南鲁山镇 |
悦庄镇 |
规划面积 |
新建 |
4.78 |
0.00 |
0.00 |
0.00 |
0.00 |
2.58 |
1.60 |
0.00 |
0.00 |
0.60 |
提升 |
8.00 |
1.00 |
1.00 |
1.00 |
1.00 |
0.50 |
1.00 |
0.50 |
1.00 |
1.00 |
|
合计 |
12.78 |
1.00 |
1.00 |
1.00 |
1.00 |
3.08 |
2.60 |
0.50 |
1.00 |
1.60 |
5.3.2分年度镇(街道)任务
根据沂源县各镇(街道)农田状况和建设需求,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分年度和镇(街道)规划任务目标见下图、表。
表5.3-2 沂源县各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分年度任务表
单位:万亩
年度 |
分类 |
全县 |
张家坡镇 |
燕崖镇 |
石桥镇 |
东里镇 |
鲁村镇 |
大张庄镇 |
南麻街道 |
南鲁山镇 |
悦庄镇 |
2021 |
新建 |
3.000 |
|
|
|
|
1.400 |
1.000 |
|
|
0.600 |
提升 |
0.000 |
|
|
|
|
|
|
|
|
|
|
小计 |
3.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1.400 |
1.000 |
0.000 |
0.000 |
0.600 |
|
2022 |
新建 |
1.280 |
|
|
|
|
0.680 |
0.600 |
|
|
|
提升 |
0.000 |
|
|
|
|
|
|
|
|
|
|
小计 |
1.28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680 |
0.600 |
0.000 |
0.000 |
0.000 |
|
2023 |
新建 |
0.000 |
|
|
|
|
|
|
|
|
|
提升 |
1.025 |
0.617 |
0.408 |
|
|
|
|
|
|
|
|
小计 |
1.025 |
0.617 |
0.408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
2024 |
新建 |
0.000 |
|
|
|
|
|
|
|
|
|
提升 |
1.004 |
0.383 |
|
0.621 |
|
|
|
|
|
|
|
小计 |
1.004 |
0.383 |
0.000 |
0.621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
2025 |
新建 |
0.000 |
|
|
|
|
|
|
|
|
|
提升 |
0.958 |
|
0.592 |
|
0.366 |
|
|
|
|
|
|
小计 |
0.958 |
0.000 |
0.592 |
0.000 |
0.366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
2026 |
新建 |
0.500 |
|
|
|
|
0.500 |
|
|
|
|
提升 |
0.879 |
|
|
0.379 |
|
0.500 |
|
|
|
|
|
小计 |
1.379 |
0.000 |
0.000 |
0.379 |
0.000 |
1.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
2027 |
新建 |
0.000 |
|
|
|
|
|
|
|
|
|
提升 |
0.905 |
|
|
|
0.634 |
|
0.271 |
|
|
|
|
小计 |
0.905 |
0.000 |
0.000 |
0.000 |
0.634 |
0.000 |
0.271 |
0.000 |
0.000 |
0.000 |
|
2028 |
新建 |
0.000 |
|
|
|
|
|
|
|
|
|
提升 |
1.060 |
|
|
|
|
|
|
0.500 |
0.560 |
|
|
小计 |
1.06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500 |
0.560 |
0.000 |
|
2029 |
新建 |
0.000 |
|
|
|
|
|
|
|
|
|
提升 |
1.116 |
|
|
|
|
|
0.729 |
|
|
0.387 |
|
小计 |
1.116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729 |
0.000 |
0.000 |
0.387 |
|
2030 |
新建 |
0.000 |
|
|
|
|
|
|
|
|
|
提升 |
1.053 |
|
|
|
|
|
|
|
0.440 |
0.613 |
|
小计 |
1.053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440 |
0.613 |
|
全县 |
新建 |
4.78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2.580 |
1.600 |
0.000 |
0.000 |
0.600 |
提升 |
8.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0.500 |
1.000 |
0.500 |
1.000 |
1.000 |
|
总计 |
12.78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3.080 |
2.600 |
0.500 |
1.000 |
1.600 |
图5.3-1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面积(2021-2030)
图5.3-2 沂源县各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面积(2021-2030)
图5.3-3 沂源县张家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2021-2030)
图5.3-4 沂源县燕崖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2021-2030)
图5.3-5 沂源县石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2021-2030)
图5.3-6 沂源县东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2021-2030)
图5.3-7 沂源县鲁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2021-2030)
图5.3-8 沂源县大张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2021-2030)
图5.3-9 沂源县南麻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2021-2030)
图5.3-10 沂源县南鲁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2021-2030)
图5.3-11 沂源县悦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2021-2030)
6.1.1严控建设质量
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
6.1.2开展质量评价
依托布设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土壤理化性状、区域性特征等指标。按照《耕地质量等级》(CB/T33469)国家标准,在建设前后分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逐步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6.1.3加强社会监督
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6.2.1完善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市、县两级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移交和数据共享,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
6.2.2加强动态监管
综合运用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
6.2.3强化信息共享
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6.3.1明确验收程序
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现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分别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抽查,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6.3.2规范项目归档
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工作。
6.3.3做好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利用手续,做好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变更权属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发证,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权属清晰。
6.4.1明确管护责任
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受益对象管护投入责任,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相关基层服务组织要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6.4.2健全管护机制
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相关部门要做好灌溉与排水、农田林网、输配电等工程管护的衔接,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到位。调动村级组织、受益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管护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的积极性,探索实行“田长制”“田保姆”、“项目建管护一体化”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
6.4.3落实管护资金
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制订管护经费标准,对管护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灌溉体系、喷灌、微灌设施、机耕路、生产桥(涵)、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根据财力情况适当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灾毁保险。
6.4.4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在有条件的区域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建立,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6.5.1强化用途管控
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6.5.2加强农田保护
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
1.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建字〔2020〕33号);
2.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工作的补充通知》(鲁农建函〔2020〕43号);
3.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鲁水建字〔2015〕3号文);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32号)(2016.07.05);
5.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2018.04.04);
6.水利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文)(2019.04.04);
7.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39号文《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03.20);
8.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鲁水建函字〔2019〕33号文)(2019.05.30);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
10.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
11.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
1.建筑工程执行2015年《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上册)、(下册)。
2.设备安装工程执行2015年《山东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3.施工机械台班费执行2015年《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机械台班费定额》。
4.以上定额不足部分,参照其他有关现行定额及规定补充。
根据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规划安排(按建设工程量估算投资),参照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为:新增建设类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按照1500元/亩,2022年以后按照1950元/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类“十四五”期间投资按照1500元/亩,“十五五”期间投资按照2000元/亩,分镇(街道)、分年度估算如下:
表5.3-1 沂源县各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投资表
单位:万元
年度 |
分类 |
全县 |
张家坡镇 |
燕崖镇 |
石桥镇 |
东里镇 |
鲁村镇 |
大张庄镇 |
南麻街道 |
南鲁山镇 |
悦庄镇 |
2021 |
新建 |
4500 |
|
|
|
|
2100 |
1500 |
|
|
900 |
提升 |
0 |
|
|
|
|
|
|
|
|
|
|
小计 |
4500 |
0 |
0 |
0 |
0 |
2100 |
1500 |
0 |
0 |
900 |
|
2022 |
新建 |
2496 |
|
|
|
|
1326 |
1170 |
|
|
|
提升 |
0 |
|
|
|
|
|
|
|
|
|
|
小计 |
2496 |
0 |
0 |
0 |
0 |
1326 |
1170 |
0 |
0 |
0 |
|
2023 |
新建 |
0 |
|
|
|
|
|
|
|
|
|
提升 |
1538 |
926 |
612 |
|
|
|
|
|
|
|
|
小计 |
1538 |
926 |
612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024 |
新建 |
0 |
|
|
|
|
|
|
|
|
|
提升 |
1506 |
575 |
|
932 |
|
|
|
|
|
|
|
小计 |
1506 |
575 |
0 |
932 |
0 |
0 |
0 |
0 |
0 |
0 |
|
2025 |
新建 |
0 |
|
|
|
|
|
|
|
|
|
提升 |
1437 |
|
888 |
|
549 |
|
|
|
|
|
|
小计 |
1437 |
0 |
888 |
0 |
549 |
0 |
0 |
0 |
0 |
0 |
|
2026 |
新建 |
975 |
|
|
|
|
975 |
|
|
|
|
提升 |
1758 |
|
|
758 |
|
1000 |
|
|
|
|
|
小计 |
2733 |
0 |
0 |
758 |
0 |
1975 |
0 |
0 |
0 |
0 |
|
2027 |
新建 |
0 |
|
|
|
|
|
|
|
|
|
提升 |
1810 |
|
|
|
1268 |
|
542 |
|
|
|
|
小计 |
1810 |
0 |
0 |
0 |
1268 |
0 |
542 |
0 |
0 |
0 |
|
2028 |
新建 |
0 |
|
|
|
|
|
|
|
|
|
提升 |
2120 |
|
|
|
|
|
|
1000 |
1120 |
|
|
小计 |
2120 |
0 |
0 |
0 |
0 |
0 |
0 |
1000 |
1120 |
0 |
|
2029 |
新建 |
0 |
|
|
|
|
|
|
|
|
|
提升 |
2232 |
|
|
|
|
|
1458 |
|
|
774 |
|
小计 |
2232 |
0 |
0 |
0 |
0 |
0 |
1458 |
0 |
0 |
774 |
|
2030 |
新建 |
0 |
|
|
|
|
|
|
|
|
|
提升 |
2106 |
|
|
|
|
|
|
|
880 |
1226 |
|
小计 |
2106 |
0 |
0 |
0 |
0 |
0 |
0 |
0 |
880 |
1226 |
|
全县 |
新建 |
7971 |
0 |
0 |
0 |
0 |
4401 |
2670 |
0 |
0 |
900 |
提升 |
14507 |
1500 |
1500 |
1690 |
1817 |
1000 |
2000 |
1000 |
2000 |
2000 |
|
总计 |
22478 |
1500 |
1500 |
1690 |
1817 |
5401 |
4670 |
1000 |
2000 |
2900 |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项目2021-2030年期间项目总投资2.2478亿元,资金来源由:县级以上财政资金、乡镇自筹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建成后,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预计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预计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60公斤左右,提高水果综合产能55公斤,节水、节能、节肥、节药、节劳效果显著,亩均每年增收节支约500元。规划实施后,每年可增加粮食综合产能526千斤左右,增加水果综合产能310千斤左右。通过节本增效,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形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粮田。
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竞争力,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5%以上,亩均节水率8%以上,缓解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约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农田气候,可减轻对化肥和农药的依赖,同时通过推广应用科学施肥、秸秆还田、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降低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提高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效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防止土壤酸化、土壤潜育化、次生盐碱化、水土流失,保持耕地土壤健康,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提升农田生态功能。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可增强农田水土保持能力、改善小气候、防风固沙、增加林木蓄积量,优化农村田园景观,为乡村生态宜居提供绿色屏障。
9.1.1完善体制机制
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构建集中统一高效地管理新体制。县农业农村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逐级落实好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加强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9.1.2加强行业管理
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门槛,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
9.1.3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重点配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与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相适应。加快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9.2.1构建规划体系
建立市、县两级建设规划体系。在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等底数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分区任务要求,编制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时序安排。
9.2.2做好规划衔接
规划编制要坚持“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在编制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充分做好与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衔接。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粮食保障要求等因素,科学开展水资源论证,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
9.2.3开展规划评估
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采用各地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
9.3.1加强政府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将会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资金,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切实保障各项政府投入。
9.3.2完善多元化筹资机制
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银企担合作机制,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挖掘高标准农田内的新增耕地,并将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
9.3.3统筹整合资金
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推进集中连片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统筹使用和有序投入各类相关资金,将任务和资金落实到地块,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9.4.1加强技术创新
针对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的“卡脖子”问题,加强科技研发前瞻布局,加大对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升、耕地质量科学研究、农田信息化监管等关键技术问题的攻关力度。明确阶段性目标,集成跨学科、跨领域优势力量,加快重点突破,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9.4.2完善创新机制
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农田建设领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建设一批长期定位监测点、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加大资源开放和数据共享力度,优化科研平台管理机制。
9.4.3开展科技示范
重点开展精品项目创建示范,着力打造一批布局合理、上下衔接、层次分明和示范带动能力强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示范片、示范方。
大力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工程与装备技术,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开展生态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和土壤酸化、退化及工程性缺水等专项建设示范,引领相同类型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示范。
9.5.1强化激励考核
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强化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处罚。
9.5.2动员群众参与
构建群众监督参与机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形成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耕地所有者、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9.5.3做好风险防控
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项目清单
年度 |
镇(街道) |
项目名称 |
建设面积(亩) |
备注 |
2021 |
大张庄镇 |
2021年沂源县大张庄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0000 |
新建项目 |
鲁村镇 |
沂源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鲁村镇片区) |
14000 |
新建项目 |
|
悦庄镇 |
沂源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悦庄镇片区) |
6000 |
新建项目 |
|
2022 |
大张庄镇 |
2022年沂源县大张庄镇0.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6000 |
新建项目 |
鲁村镇 |
2022年沂源县鲁村镇0.6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6800 |
新建项目 |
|
2023 |
张家坡镇 |
2023年沂源县张家坡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6170 |
改造提升项目 |
燕崖镇 |
2023年沂源县燕崖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4080 |
改造提升项目 |
|
2024 |
张家坡镇 |
2024年沂源县张家坡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830 |
改造提升项目 |
石桥镇 |
2024年沂源县石桥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6210 |
改造提升项目 |
|
2025 |
燕崖镇 |
2025年沂源县燕崖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5920 |
改造提升项目 |
东里镇 |
2025年沂源县东里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660 |
改造提升项目 |
|
2026 |
鲁村镇 |
2026年沂源县鲁村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5000 |
新建项目 |
鲁村镇 |
2025年沂源县鲁村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5000 |
改造提升项目 |
|
石桥镇 |
2025年沂源县石桥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790 |
改造提升项目 |
|
2027 |
东里镇 |
2027年沂源县东里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6340 |
改造提升项目 |
大张庄镇 |
2027年沂源县大张庄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710 |
改造提升项目 |
|
2028 |
南麻街道 |
2028年沂源县南麻街道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5000 |
改造提升项目 |
南鲁山镇 |
2028年沂源县南鲁山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5600 |
改造提升项目 |
|
2029 |
大张庄镇 |
2029年沂源县大张庄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7290 |
改造提升项目 |
悦庄镇 |
2029年沂源县悦庄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870 |
改造提升项目 |
|
2030 |
南鲁山镇 |
2030年沂源县南鲁山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4400 |
改造提升项目 |
悦庄镇 |
2030年沂源县悦庄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6130 |
改造提升项目 |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图(2021-2030)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沂源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坚持科学规划,集中财力、物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三增目标,以核心区带动辐射区主线,以基础配套、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为重点,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目标。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巩固和提升了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截至2020年,“十二五”以来沂源县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37.91万亩(其中耕地8.56万亩,果园22.50万亩,其他地类6.85万亩),沂源县集中连片打造了12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新发展各类水果18万亩,引进优良品种13个,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20万亩,水肥一体化面积达到19万亩,流转土地1.6万亩。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沂源县积极响应国家、山东省政府号召,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并深入贯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目标。文件强调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山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将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取得显著成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并按照中央和省委1号文明确要求,做出了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重要指示。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沂源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成果基础上,与“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等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成果相衔接,充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建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确保顺利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稳定保障粮食产能,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本方案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基期为2020年)。
二、编制依据
1.《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农业农村部2021年9月6日);
2.《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
3.《“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5.《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号);
6.《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7.《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中农发〔2020〕10号);
8.《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2号);
9.《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建字〔2020〕33号);
10.《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2月);
11.《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建字〔2021〕34号);
12.《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方案(2021-2025年)》(鲁政字〔2021〕182号);
13.《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鲁政发〔2021〕12号)
14.《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鲁政发〔2021〕21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
16.《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淄政发〔2021〕7号)
17.《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淄政发〔2022〕3号);
18.《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19.《淄博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淄博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21《淄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2.沂源县“十二五”以来高标评估相关成果资料;
23.沂源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
三、主要内容
包括三个部分内容,分别是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三农"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强化农田建设的基础作用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目标,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实现“藏粮于地”;严格建设监管与后续管护,建立项目工作管护机制,推行信息化监管方式,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积极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实现“藏粮于技”。
2.基本原则。加强政府投入保障,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形成共谋一碗粮、共抓一块田的工作合力。
3.发展目标。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先将水土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的区域优先打造成高标准农田,确保沂源县规划期内(2021-2030年)新建成4.78万亩高标准农田,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完成改造提升8万亩。
(二)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1.建设标准。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应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结合沂源县实际情况,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合理地安排项目建设范围。
2投资标准
沂源县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鼓励各镇(街道)扩大单项目规模的建设范围,土地流转规模达到300亩以上的区域,可增设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努力打造高标准农田核心区,将绿色农田、数字农田等纳入高标准农田核心区建设范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多渠道支持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2021年按照1500元/亩,2022年以后按照1950元/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亩均投资“十四五”期间按照1500元/亩,“十五五”期间逐步达到2000元/亩。
3.建设内容
(1)张家坡镇规划建设850亩左右土地平整工程,分别位于黄家峪村300亩,新村300亩,张家坡村200亩,冶炉坡村50亩。
(2)燕崖镇规划建设1000亩左右土地平整工程,分别位于北安乐村300亩,南安乐村200亩,偏良山村200亩,大马岭村300亩。
(3)石桥镇规划建设600亩左右土地平整工程,分别位于马庄村300亩,石楼村300亩。
(4)南鲁山镇规划建设500亩左右土地平整工程,分别位于大坡村100亩、孟坡村100亩、菜园村100亩、唐家六村200亩。
(5)鲁村镇规划建设260亩左右土地平整工程,位于高峪村260亩。
(6)大张庄镇规划建设110亩左右土地平整工程,位于南岩四村110亩。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构建集中统一高效地管理新体制。县农业农村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逐级落实好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加强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规划引领
建立市、县两级建设规划体系。在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等底数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分区任务要求,编制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时序安排。
3.加强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将会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资金,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切实保障各项政府投入。
4.加大科技支撑
针对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的“卡脖子”问题,加强科技研发前瞻布局,加大对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升、耕地质量科学研究、农田信息化监管等关键技术问题的攻关力度。明确阶段性目标,集成跨学科、跨领域优势力量,加快重点突破,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5.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强化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处罚。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沂源县积极响应国家、山东省政府号召,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并深入贯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目标。文件强调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山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将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取得显著成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并按照中央和省委1号文明确要求,做出了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重要指示。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沂源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成果基础上,与“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等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成果相衔接,充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建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确保顺利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稳定保障粮食产能,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同时,《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称《规划》)充分借鉴学习《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鲁政发〔2021〕21号)、《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鲁政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划工作成果和研究结论,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实现相关空间规划在“一张图”上的协调衔接。
《规划》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详细分析沂源县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依据各镇(街道)地形地貌、水土条件、耕作制度等因素,明确提出规划期内各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提出核心示范区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建议示范区建设标准不仅要高于基本标准,还要在高标农田管护等方面创新与提高,进而推进沂源县高标准农田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现代化目标,保障粮食产能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结构体系。
本方案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基期为2020年)。
《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报告
为提升耕地生产能力,确保顺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稳定保障粮食生产,依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工作的通知》,《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结合我县地理条件、农业发展实际,编制完成了《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征求意见稿,并按照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于2022年6月10日将《《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征求意见稿,连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一并在沂源县政府网站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10日 。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特此报告。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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