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河等12条河流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溯源更新有关内容的公告 | ||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3-541354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1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 |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沂河等12条河流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溯源更新有关内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沂河等12条河流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溯源更新内容公告如下:
一、划界原则
根据河道实际,此次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溯源更新划界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沂河、螳螂河与1993年确权发证资料相比较,结合河道两侧地形地貌现状及已建成各级道路的管理范围,没有发生重要地形地貌变化的,本次划界范围不小于确权发证资料中的范围。
(二)紧邻河道水域边线(水崖线)自然形成或建有土坎的河段,按照土坎上边线向外延伸5米(个别河段为满足行洪要求可向陆域延伸10米)。
(三)紧邻河道水域边线(水崖线)建有加固石坎的河段,依照加固石坎的顶边线(个别河段为满足行洪要求可向陆域延伸5—10米)划定管理范围界线。
(四)紧邻河道水域边线(水崖线)自然形成或建有斜坡的河段,依照斜坡坡顶线划定管理范围界线。
(五)紧邻河道水域边线(水崖线)为山体或山崖的河段,依照水域边线(水崖线)与山体或山崖的交界线划定管理范围界线。
(六)现有河道宽度足以满足行洪要求的河段,根据河道上下游管理范围界线顺延,确保河道管理范围界线连续平顺,无不合理的突兀或紧缩。
(七)紧邻已建成永久性建筑物的河段,根据建筑物规模、材质、结构和用途综合判断分析后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界。
二、划界成果更新内容
根据上述划界原则,我县完成了沂河、螳螂河、儒林河、石桥河、马庄河、杨家庄河、南岩河、徐家庄河、三岔河(五井石河)、柴汶河、龙山河、良疃河等12条河道源头追溯的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更新工作。其中,沂河管理范围由原河源向上游溯源1公里;螳螂河管理范围由原河源向上游溯源1.56公里;儒林河管理范围由原河源向上游溯源2.6公里;石桥河管理范围由原河源向上游溯源2.8公里;马庄河管理范围由原河源向上游溯源1.58公里;杨家庄河管理范围由原河源向上游溯源1.89公里;南岩河管理范围由原河源向上游溯源1.37公里;徐家庄河管理范围由原河源向上游溯源0.5公里;五井石河管理范围由原河源向上游溯源0.62公里;柴汶河管理范围由原河源向上游溯源0.89公里;龙山河管理范围由原河源向上游溯源0.54公里;良疃河管理范围由原河源向上游溯源0.8公里。
具体河段的河道管理范围界线以划界矢量数据或现场界桩确定。新划定区域内河道根据管理需要或实施工程治理后,其河道管理范围按照有关要求适时予以调整。
特此公告。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