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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沂源县文物安全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0-53951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22 发布机构: 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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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文物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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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文物、人员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范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文物本体、历史风貌、出土文物受到破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 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沂源县域内突发性文物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工作原则

3.1 预防为主

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 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3.2 依法管理

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3 快速反应

建立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应急组织及职责

沂源县文物管理所成立文物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文物管理所所长担任,其他工作人 员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文物管理 所副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4.1 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

指挥、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突发处置过程中的重大 问题。

4.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方案的具体执行等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加强同部门的联系、沟通。负责做好处置突发 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5.1 文物保护工程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 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 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保护工 程。针对以上户外施工工程若遇突发事件作出以下应急预案:

5.1.1 工作人员进入工地后,首先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淄博市文 物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自觉树立保

 

 

 

护文物、爱护历史遗产的意识。

5.1.2 成立文物保护工程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施工期间突发事件的指挥、组织和协调内外各有关部门,及时参与应急响应活动,下达紧急处置任务。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和人员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和识别标志;安装必要的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通讯设备。

5.1.3 发掘工地发生塌方,若人员受伤,应立即停工抢救伤

员,要迅速处理,如情况严重,要立即向当地医疗和主管部门请 求救援,迅速查明是否仍然有塌方隐患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1.4 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马上断电,将触电人员放在通风好的地面上,对其做人工呼吸,等待医生来救援或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5.1.5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燃烧的物质等基本情况,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同时组织撤离和扑救。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品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 的人员和周围易爆易燃及文物,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的选择灭火器。扑救的同时注意周围情况,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救火 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救火人员工应注意自我保护,使用灭火器材救火时应

站在上风位置,以防因烈火、浓烟熏烤而受到伤害。

 

 

 

(2)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尽可能确保文物安全。

(3) 必须穿越浓烟逃走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

(4) 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等待救援。

5.1.6 若有台风或大雨预警,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注意收听、收集整理有关自然灾害发生的信息,并及时向总指挥进行汇报。洪水、台风、暴雨出现时,全体人员 24 小时待命, 随时听从总指挥调配。保证工作场所通道、生活区道路的畅通, 保证对每名工作人员及时取得联系。临时房屋、帐篷等应使用铁丝进行拉锚加固,确保不被大风揭盖或倒塌。洪水、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查看,并第一时间将受损情况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5.1.7 在施工现场所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考古价

值的化石、陶瓷、钱币等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突发事件时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1大风、暴雨来临时, 要对发掘现场的重要遗迹、未及提取的重要文物、工地临时建筑等采取疏通水路、加盖加固遮雨棚等防风、防雨手段加强保护措施,同时将有关人员有序疏散到安全区域。(2)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考古队员应该将安全帽、雨水和绝缘水靴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整齐后,分组对整个工地进行巡视,每组最少不少于 2 人,随时保持联系。(3)当巡视发现有险情发生时,立即联系其他考古队员,对未提取的重要文物、工地的重要器材进行紧急

 

 

 

抢救、并转移至安全地带。若发现有人伤亡时应及时组织抢救, 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

5.2 博物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博物馆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人身危害、文物的安全保障受到威胁,需要采取应急处置 措施予以应对的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针对以上事件作出应急方案:

5.2.1 文物盗窃安全事件

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工作人员组织好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 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5.2.2 恐怖袭击安全事件

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保护好现场。

5.2.3 公共安全人身事件

节假日、大型活动时,人流量大,参观时间比较集中,极易发生踩踏事故和人员伤亡,保安人员指挥人员有序入场,预防拥挤踩踏事件,同时检查电梯有无故障,通道是否堵塞。如有情况及时上报。若在参观期间发生打斗现场,小组成员及时疏散、 引导劝阻,如遇特殊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5.2.4 消防安全事件

一旦发现起火,迅速使用手机、单位内部电话或楼层报警电话等向消防控制室报警,拨打“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队报警。处在现场的灭火行动组人员应当迅速赶往火警现场,就近使用手提灭火器或者室内消火栓灭火。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在抢救保护物资时,必须在单位或消防人员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严禁盲目冒险。若火势已经扩大,应马上停止扑 救,迅速撤离。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做好安抚工作,坚决防止人员再次冲入火场。

5.2.5 公共卫生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2019 12 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持续开展流感及相关疾病监测,发现多起病毒

 

 

 

性肺炎病例,均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2020 1 20 日,习近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沂源博物馆立即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统筹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针对此类安全卫生事件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1) 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存在传染现象,所以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内容,每天上午和下午各一次巡查,做好值班记录,认真统计 境外往返、湖北籍、湖北居旅史、与湖北往返人员有接触史的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2) 值班保安负责每日所有进入馆区人员的温度测量工作,在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绿码后,观众可在保安人员的引导下入馆参观。当体温大于 37.3℃时,应让该人员在一旁歇息 10 分钟后再进行测量,如三次体温均超过 37.3℃,工作人员立即上报防控小组,并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室进行留观,联系单位所在社区(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定点医院诊治并通知保安人员对博物馆进行全面消毒和通风。

(3) 开馆期间,每天对博物馆馆内、办公室、一楼实验修

复室等各区域进行消毒、通风工作。使用酒精消毒,通风不当会 引发火灾。若火情很小,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一人汇报应

 

 

 

急小组,其余人组织灭火器施救。若火情迅速蔓延,应迅速撤离 现场,拨打火警。

(4) 因使用 84 等消毒液,通风不当引发身体不适,甚至中毒的,应早发现,早报告,工作过程中若有头昏,乏力,恶心, 咳嗽,腹痛等症状,应迅速停止工作,所有人员撤离到通风处, 及时向应急小组反馈。对于重症及中毒者及时就医。

(5) 博物馆开放区域工作人员均佩戴口罩上岗服务,为避免人员密集交流,取消人工讲解服务。博物馆开放期间,可实行实名预约、观众错时、分批入馆,分散参观等措施,严控人员聚集,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 50%,进出人员必须登记身份核验、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信息记录。观众须佩戴口罩进馆, 同时做好个人预防措施。入馆参观人员禁止密集接触,应保持 1.

5 米以上间距。

(6) 博物馆开放后人流量大,若出现不服从、不配合或者谩骂、侮辱、威胁、伤害工作人员的情况,立即联系公安局,由 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5.2.6 自然灾害安全事件

(1) 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下墙角等坚固处,禁止跳楼逃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通道向室外安全地带转移。

(2) 若有台风和降水预警,要组织人员检查和补充防灾器 材和物资,24 小时值班,并对建筑物防风、防水的薄弱部位采

 

 

 

取措施。

(3) 当出现特殊情况时,工作成员同时拨打电话求救。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窃。

5.3 文物修复工作站应急预案

山东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沂源工作站,位于博物馆一楼。工作站里有暂存的需要保护修复的出土文物和修复设备仪器等, 当出现突发事件时作出以下应急方案:

5.3.1 消防安全事件: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线路, 迅速判断火势大小,弱预计火势可以控制,应迅速组织在场工作人员进行灭火如电线起火切忌用水扑救以免触电,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并报应急小组火势较大,预计难以控制, 应立即拨打 119 报警,详细报告火灾单位地点、着火层楼、燃烧物质、并组织将火灾现场的人员移至安全地带。做好火灾后火灾发生原因的调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作好记录。

5.3.2 文物防盗事件:发现可疑人员或收到监控、红外报

警,应首先通知负责人,迅速组织供工作人员和保安对可疑人员和报警地点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如确认可疑人员或报警属误报,由负责人确认,登记备查,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协调监控、工程人员检查报警设备,找出误报原因尽快解决。发现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立即通知负责人,然后拨打 110,各门岗关闭大门,防止犯罪分子逃脱,通报全体保安,同时调集应急救援小组支援保安。

 

 

 

宣传、培训、演练

6.1 宣传。加强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

6.2 培训。加强对文物安全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 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6.3 演练。定期进行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 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