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公共企事业单位 公益类企业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沂源县供电公司 信息公开
标题: 供电申请报装工作程序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1-51818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正文
  • 手机

供电申请报装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2021-06-28
  • 字号:
  • |
  • 打印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高压新装)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XX供电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营业厅、“网上国网”手机APP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1.用电申请

您在办理用电申请时,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Ø 客户用电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Ø 法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Ø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Ø 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Ø 重要、“两高”及其他特殊客户,按照国家要求,加验环评报告、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等证照资料。

为方便您的办理,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手机APP或网上营业厅,在申请环节将上述材料拍照上传。

2.方案答复

Ø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们将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至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具备条件的现场直接答复供电方案,需会商的于现场勘查后答复,请登录客户端进行确认。答复供电方案时限,10千伏及以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35千伏客户不超过10个工作日,110千伏及以上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Ø 根据国家《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由您负责施工,产权分界点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

3.工程实施

Ø 请您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Ø 重要或特殊负荷客户设计完成后,请及时提交设计文件,便于审查;在电缆管沟、接地网等隐蔽工程覆盖前,请及时通知我们进行中间检查。

Ø 工程竣工后,请及时报验。

4.验收接电

Ø 在竣工检验合格,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并结清业务费用后,10千伏客户将于5个工作日内为您验收送电;35千伏及以上客户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外部工程验收,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业务费用的标准按照物价管理部门的价格标准执行。

请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拨打95598服务热线或登录手机APP,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低压新装)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XX供电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营业厅、“网上国网”手机APP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1.用电申请

您在办理用电申请时,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Ø 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居民请提供身份证或军人证、护照、户口簿、公安机关户籍证明,非居民请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Ø 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Ø 若您受用电人委托办理业务,还需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明。

为方便您的办理,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手机APP或网上营业厅,在申请环节将上述材料拍照上传。

2.工程施工

Ø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或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上门服务并答复供电方案,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我们将当场装表接电。

Ø 如果您的用电涉及工程施工,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客户由供电公司负责电表及以上工程施工,非居民客户由您负责产权分界点至表箱的工程施工,表箱和表由供电公司提供。所有表后线都由您自行安装。

Ø 请您自主选择您产权范围内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工程竣工后,请及时报验,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检验。

3.装表接电并签订合同

Ø 竣工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

Ø 在装表接电前,请您与我们签订供用电合同。

请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拨打95598服务热线或登录手机APP,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申请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居民客户

 

1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士兵证、台胞证、港澳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证(绿卡),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书等。提供原件。

申请时必备

2

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协议(还需同时提供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法院判决文书(必须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含村委会)等。房屋产权所有证、购房合同、租赁协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含村委会)提供原件,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法院判决文书可提供复印件。

如客户申请时未提供用电地址权属证明的,还需签署承诺书。

非居民客户

 

1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则上应提供原件(副本也可),如提供复印件时企事业单位应加盖公章。

申请时必备。已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明。

2

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使用证、租赁协议(还需同时提供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文书(必须明确房屋或土地产权所有人)、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含村委会)等。房屋产权所有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租赁协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含村委会)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文书可提供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时企事业单位应加盖公章。

 

3

企业、工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申请用电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应提供: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非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办理时必备

4

当地发改部门关于项目立项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当地规划部门关于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高危及重要客户、高耗能客户必备

5

煤矿客户需增加以下资料:

(1)采矿许可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客户必备

6

非煤矿山客户需增加以下资料:

(1)采矿许可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非煤矿山客户必备

7

对学校、敬老院等涉及国家优待电价的应提供当地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政府有权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等资质证明。

享受国家优待电价的客户必备

注:增容、变更用电时,客户前期已提供、且在有效期以内的资料无需再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