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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沂源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7日政协第十一届沂源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3-01-07浏览次数:字体:[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沂源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同意武光明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一届沂源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县政协一年来的工作成效,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突出,切实可行。会议要求,常委会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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