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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创新推行“三四五”模式助力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2-08-12浏览次数:字体:[ ]

近年来,县检察院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认知迭代、强化有解思维,创 新 推 行 “三 四 五 ”司 法 救 助 工 作 模 式 , 以 高 度 的 政 治 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工程,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近日,记者跟随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来到南麻街道侯家官庄村村民庄大友家中进行回访反馈,去年,该村有15户村民被骗子冒充买家诈骗果款近17万元 ,其中庄大爷被骗1万7千余元。由于罪犯本人和其近亲属也不具备经济赔偿能力,赔偿款一直没有到位。而庄大爷老伴身患疾病,一年的家庭收入化为泡影,家庭生活面临困境。办案人员在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时发现,该案受害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便第一时间联系到了他。

南麻街道侯家官庄村村民 庄大友:我卖果子被骗之后非常心里难受,果子就是我一年的收入,就指望这几个果子。检察院来了个电话,说是一个司法救助打个电话,给我受害者一些补偿,我就觉得心里非常地温暖,非常高兴,感谢(县)检察院对我们的关怀。

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李桂:收到该线索之后呢,我们第一时间向原承办单位借调了原案的卷宗,经过审查发现,在(全县)众多的受害果农当中,有18户被骗金额比较大,经济损失比较严重,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我们立即向院领导做了汇报,对案件依职权立刻启动了司法程序,但是考虑到该案件救助人数较多,发放的金额需求较大,一级救助难以满足实际需要我们立即向淄博市检察院提请进行联合救助。

县检察院转变司法理念,创新“三项机制”,开展主动救济机制,建立“1+N”内部协作机制和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机制,变“案后因访救助”为“案中同步救助”,变当事人“上门求助”为依职权“下访救助”,构建以第五检察部为主导,其余业务部门协同移送线索的跨部门救助协作机制,注重从案件受理关口和办理环节寻找线索,在办案中坚持一手抓救助资金争取,一手抓与上级院协调。

与此同时,县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突出“四个精准”暨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精准确定救助条件,精准使用救助资金、精准实施救助措施,真正将救助金发放到确实需要它的群众手里。在实际工作中,完善发掘案源、调查核实、报请审批、发放救助、回访反馈五步流程,打造司法救助全链条同时,加强与民政、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实现司法救助全覆盖。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幸福: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益工作,它彰显了党委、政府救危难、济危困的民生关怀,体现了法律的温度、温情,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是“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的生动诠释。今年以来,县检察院累计向41位困难群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1.5万元,救助金额同比上升111%。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认知迭代,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拓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全县巩固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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