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市长刘启明来我县开展巡河巡湖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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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启明来我县开展巡河巡湖工作,县委书记王义朴,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亚玮,副县长宋传伟陪同。 刘启明一行先后到红旗水库、沂河沿线、田庄水库等地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水库防汛措施落实、生态环境治理等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刘启明对我县河湖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我县在河湖管理工作中积极主动、亮点纷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河湖面貌得到了持续改善。下一步,沂源县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工作措施,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高河湖管理水平。要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动河湖巡查制度化、常态化;严厉打击砂石私采乱挖等各类违法行为,抓好源头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要坚决扛牢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严格按照时限整改落实。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配齐配全防汛物资,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把防汛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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