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届沂源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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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沂源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沂源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规定,县委决定于2021年8月底至10月中旬,开展十五届沂源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一)部门单位巡察“回头看”(3个):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村级巡察“回头看”(12个):南麻街道西下高庄村、历山街道彩板峪村、南鲁山镇芝芳村、鲁村镇石门村、大张庄镇南岩六村、燕崖镇南安乐村、中庄镇胡家庄村、西里镇欣苗村、东里镇福禄坪村、张家坡镇南流泉村、石桥镇郭家上峪村、悦庄镇王家泉村。 (三)停车管理领域专项巡察: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对停车管理有监管权限的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 (四)砂石行业专项巡察:县公安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源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等对砂石行业有监督管理权限的职能部门。 二、巡察内容 (一)部门单位巡察“回头看” 1.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政治建设情况;被巡察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重点关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情况;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风建设情况。 3.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重点关注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4.突出服务大局、推动全县中心工作情况。重点关注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情况;锤炼干部作风情况。 5.突出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围绕上轮巡察反馈问题,重点检查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巩固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二)村级巡察“回头看” 1.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重点关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政治建设情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情况;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重点关注农村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侵犯群众利益情况;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3.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情况。重点关注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4.突出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围绕上轮巡察反馈问题,重点检查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巩固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三)停车管理领域专项巡察 坚持政治监督定位,着力发现对停车管理有监管权限的职能部门和运营单位责任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砂石行业专项巡察 重点监督对砂石行业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履职情况,看是否存在只批不管、以罚代管、执法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履职不到位导致砂石行业违法违规乱象的行为。 各巡察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待正式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公开。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由被巡察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沂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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