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来我县调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 |||
| |||
8月21日,省财政厅总经济师文毅,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科长荆延文一行来我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调研工作,县财政局局长马中举等陪同。 调研以座谈会形式,就我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攻坚年”活动的开展情况听取了汇报,询问目前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面临的实际困难,针对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是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组织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并对绩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健全体系机制。健全完善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个层次紧密衔接并且三位一体的绩效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对同一项目、在同一预算年度,开展财政评价的,一般不再进行部门评价。要建立重点项目财政评价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上下级工作衔接,避免重复评价。 三、强化结果应用。各部门、单位应按照要求随同部门决算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加强激励约束,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常态化、规范化。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整改落实责任制度,健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与政策调整联动机制,“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约束导向。建立问责追究制度,对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完善绩效评价信息报告公开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沂源县要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动我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资金管理水平。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