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驻点”监管 严把开学“第一餐” | |||
| |||
5月7日,沂源县初四年级学生正式开学,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在校师生食品安全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县市场监管局事先谋划,提前介入,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一、参加学校开学演练,认真完成开学前现场核验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开学演练,对演练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或疫情防控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指导学校进行整改。积极与教育等部门联合联动,形成共防合力,分别于4月1日和4月23日对初中学校进行了两次开学前条件核验,对照《淄博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中餐饮管理的十三条内容,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季度检查等相关要求,重点对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组织管理、从业人员管理、食堂进货渠道管理、原料贮存、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管理、食堂餐具消毒和保洁、食品添加剂管理、就餐管理、食堂操作规程、食品留样、食堂地面桌椅消毒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核验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各学校开学条件核查问题清单,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在市级开学条件核验中,沂源县学校全部通过核验。 二、督促学校认真开展自查,组织线上培训工作。督促复课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当前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学校食堂隐患自查自纠,在开餐前对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自查。通过学校食品安全微信群组织两次线上培训,推送《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等疫情防控线上公益课程,有效提高了学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三、开学后,每所学校派驻专人对学校食堂进行定点巡查。入校前,制定定点巡查工作指南,每天三餐前后到岗到位,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即时提出并督促整改落实。督促、指导学校食堂将人员健康检查、疫情防控培训及体温监测、场所消毒通风、餐饮具消毒、人员防护、用品储存、应急演练、无接触进货等关键性工作做细做实,严格落实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餐饮具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程福明) |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