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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动作为,精准施力,社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2020-04-30浏览次数:字体:[ ]

为全面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县社保中心把社保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积极作为、精准施力,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主动工作,超前谋划。县社保中心主动与县扶贫办对接提取全县贫困户信息34566条,及时进行社保系统数据筛选核实,做好全年社保扶贫工作规划。共核实参加居民养老保险7530人,企业养老保险628人,机关养老保险1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4902人,未满16周岁人数840人,在校生642人,参军3人,死亡20人。


维护数据,夯实基础。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维护工作,夯实社保扶贫基础数据。中心工作人员牺牲休息时间,充分利用晚上和周末加班加点,及时对部级扶贫信息平台涉及的21555人和省级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涉及的30562人,进行逐人逐条基础信息数据维护,确保平台数据与核实数据完全相符。


强化调度,准确核实。对上级业务部门定期反馈的精准扶贫数据,及时调度各镇、街道落实相关人员参加社保情况。形成村(居)负责到户逐人核对、镇(街道)负责初步审查、县社保中心负责最终复核的“三级负责”工作模式,确保数据核实及时、准确。今年以来,共核实反馈精准扶贫数据952条。同时,核实民政部门摸排对象及家庭成员25766人参加社会保险信息。

分类施策,取得实效。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工作,将符合参保代缴条件的困难人员全部纳入政府代缴范围,共为8951名困难人员代缴2020年度居民养老保险268.53万元;按时兑现社保待遇,对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2490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发放居民养老待遇。


建立机制,确保长效。县社保中心加强与县扶贫、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做到部门之间数据互通;指导各镇(街道)加强政策宣传,建立困难群体动态管理机制,扎实推进社保扶贫工作,实现符合政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确保“不漏一户、不拉一人”,不断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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