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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两手抓两手硬

发布日期:2020-02-18浏览次数:字体:[ ]

进入春季,正值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的同时,通过强化督查检查拧紧森林防火“安全阀”。


1月26日,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成立陆生野生动物监管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沂源县陆生野生动物监管实施方案》。成立由局党组成员任组长的6个督导组,不间断到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进行巡回督导。截止2月14日,检查野生动物养殖经营户70家,其中野生动物养殖场所2处,野生动物养殖经营户27家,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成品经营店铺(饭店)20家,灵缇犬养殖处23个,清点野生动物梅花鹿154只、狐狸331只、貉子1106只、小白鼠6000只、老虎等其他兽类50余头,鸽子、孔雀等鸟类10398只,灵缇犬73只。各养殖场所全部签订了《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单位(户)承诺书》,要求养殖公司(户)严格遵守陆生野生动物的有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项疫情的监督检查;隔离饲养场所,严禁对外开放,严禁非内部人员进入饲养场所;严禁把野生动物非法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建立流出流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死亡报告制度,严禁私自处理动物死体。分别在4处高速路口检查点、各村(居)社区劝返点,发放全县禁猎通告和野生动物宣传单2600余份。

县森林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排查涉及野生动物案件线索6条,立案一起,训诫3人,警告3人,拆除鸟网1张,收缴捕獾工具4套,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1只。并在大年初二对义乌农贸市场违规经营4家活禽经营户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关停。

沂源县森林面积98662.68公顷,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特别进入春季,风大物燥,农事用火等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是火灾多发期和防控关键期。自2月3日起,县自然资源局、森林公安局根据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严禁野外用火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组织12名工作人员分为3个小组,对各个镇办进行野外用火巡查,检查森林防火措施、宣传、严禁野外用火工作落实情况。截止2月18日,累计制止违规野外用火54起(主要为焚烧果园枯枝烂叶)。防火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时间节点,全员上阵,对县城周边重点林区,林区边缘墓地等开展专人盯防。自新年伊始至今,我县未发生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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