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召开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点周边环境管控工作现场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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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我县召开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点周边环境管控工作现场会,县委副书记、县长田晨光,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武光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刘教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忠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严十项措施,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移动污染源、渣土车运输、工地扬尘、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方面的环境治理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田晨光强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既是一项考核任务,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是沂源生态立县、保持生态优势的内在要求。 田晨光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逐级夯实责任,从严履职尽责,确保各项污染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个领域的环保标准要求,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频次,强化督导整改,确保完成全县年度污染防治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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