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源县企业缴费基数调整顺利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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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社保中心按照市中心关于2019年度参保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通知要求,先稽核后调整,对全县1062家企业4万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作了调整,保证了职工的合法社保权益。 近日,山东瑞阳制药公司的任女士发现8月份工资中单位多扣了60多元社保费,她带着疑问到县政务大厅人社窗口咨询。 工作人员经查询系统和事前稽核档案材料核实,任女士2018年月工资比上一年度涨了600多元;根据文件要求,2019年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按本人2018年的工资总额确定的,因此任女士2019年缴费基数提高,单位和个人都承担的多了,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也就多了,退休后享受的待遇也相应提高,体现多缴多得原则,充分保证个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文件规定“单位在职职工是按照上年度应发工资总收入做为下年度的缴费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省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来确定今年的缴费标准”,“个体工商户或灵活自由职业者,可以在60%至300%的档次中自由选择缴费标准。”按照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原则,建议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要中断缴费或选择高档次缴费。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对社保政策的细致讲解和热情、贴心的服务让任女士感到十分满意,表示把了解到的社保政策在亲朋好友中进行广泛宣传,让他们更好的维护个人的社保权益。 目前,县社保中心承担着全县6万参保职工和45万居民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工作,全体工作人员通过认真负责、严格高效的工作态度,保证了全县社保工作的顺利开展,赢得了较高的社会赞誉度。(魏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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