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靶向式”普法推动农村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2019-05-27浏览次数:字体:[ ]

       连日来,沂源县各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县司法局五月份“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工作责任清单要求,进村入户开展“违法违规占地”等主题普法活动,助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和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农田保护、城乡规划建设、森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受到群众欢迎。
  今年以来,沂源县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普法的“精准性”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加强村(社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
  村干部是致富带头人,更是政策明白人。今年3月,沂源县2019年度农村、城市社区主职干部培训班在潍坊市委党校举行。培训内容突出与基层紧密联系的法律法规,旨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沂源县不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村级(社区)事务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
  沂源县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美丽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文明创建活动有机融合。结合山东省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示范创建县等工作,充分利用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文体小广场、乡村大舞台等文化载体,不断增加载体法治元素,为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提供平台,推动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使群众在休闲放松的同时,也能够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行“清单式”管理。开展“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一所一品”创建等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多形式开展以《宪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着力规范村(社区)组织行为,推动依法治村(社区)。今年以来,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300余场次,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120余条,提供法律咨询600余次,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法治素养得到较大提升。


(《淄博日报》 记者 陈道峰  通讯员 曹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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