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沂源县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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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沂源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沂源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规定,县委将设立4个巡察组,于2018年8月初至8月底铺开第五轮常规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本轮常规巡察对象为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4个县委工作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 二、巡察内容 1.深化政治巡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及巩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中央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市委专项检查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等。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2.本轮巡察将侧重作风建设、履职担责和破解“落实不力”问题情况。围绕县委、县政府“十二个率先突破”工作,侧重巡察监督被巡察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履职担责和破解“落实不力”问题情况。看是否存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及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宗旨意识淡薄、综合服务管理效能低问题;是否存在对上级决策部署“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低水平落实”等问题。 3.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由被巡察部门单位认真处理。 巡察工作联系方式:0533-3241126 监督举报电话:18753386916 电子邮箱:xwxcb1126@163.com 邮政地址:县城健康路1号(邮编256100)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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