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出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消防服务十条

发布日期:2018-05-11浏览次数:字体:[ ]

  4月17日,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外公布《泰安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消防服务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旨在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 群众,提高公安消防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该“十条”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不断优化新旧动能转换环境,实现服务动能的转换。一方面,畅通绿色通道,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各级消防部门将成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优化服务专项办公室,设立服务专班,开通服务热线电话,实行对重大工程一对一全程服务。消防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消防设计审核人员进驻各地政务大厅办公,实施容缺受理,推行“最多跑一次”。一方面,优化审批事项,缩小审批范围,下放审批权限,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降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比例,最高为50%,最低为20%,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督。(记者 刘涛 通讯员 李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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