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组反馈十五届
沂源县委第一、二轮巡察情况
2017年8月中旬至12月中旬,县委成立4个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食药局、县房管局和县商务局、县商贸中心、县经信局、县金融办、县招商局、县服务业办、大张庄镇11个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巡察。
日前,县委各巡察组分别组织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反馈会前,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反馈了巡察情况。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完全符合党组织领导班子实际,符合单位工作实际,党组织将切实发挥主体责任,诚恳接受、全面认领,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党组织将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强化政治担当,牢记使命,以更加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18年2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领导不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抓党建用力不多,党务工作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力,个别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松弛。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廉政教育流于形式。没有建立健全重点岗位防范机制,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不严格、不彻底,作风建设力度不够,部分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商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18年2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商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重大事项决策前酝酿不充分,沟通不及时。重业务轻党建,党内有关制度执行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实,对党员监督管理不严格,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指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有效落实措施。纠治“四风”不彻底,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作风建设力度不够,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商贸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2018年2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商贸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委领导核心和凝聚作用弱化,对下属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松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重大事项决策前沟通不充分。工作标准不高,干部职工精气神不足。抓党建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不够,党建基础薄弱。下属企业党组织关系不理顺,部分党组织不能正常履职,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费收缴不规范。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纠治“四风”不严格、不彻底。作风建设力度不够,党员干部缺乏责任担当和进取精神,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人社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18年2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人社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党组织建设流于形式,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党风廉政建设重部署轻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点领域和岗位自由裁量权大,监管不到位,存在较高廉政风险。监督执纪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部分干部大局意识不强,执行力不够。部分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编外用工使用管理混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食药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18年2月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食药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聚焦主责主业担当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干部队伍向心力、凝聚力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警示教育缺乏实效性。对上届纪委巡查提出的意见整改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还未完全杜绝。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经信局党工委反馈巡察情况
2018年2月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经信局党工委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材料后补问题明显。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不规范。对所属企业党组织引导不够,部分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警示教育缺乏实效性。党工委对纪工委支持不够,纪工委“三转”不到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对上届纪委巡查提出的意见整改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金融办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2018年2月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金融办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缺失,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思想建设不深入,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材料有后补现象。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不认真。党务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档案、文件管理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对上届纪委巡查提出的意见整改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超标配备车辆。工作作风不扎实,制度执行不严格。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房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18年2月1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房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以班子成员碰头会、口头决议代替党组会集体决策。抓党建意识不强,政治生活不严肃,理论学习走过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履责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权力运行乏力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违反财经纪律,出差费用报销制度执行不规范。对上届纪委巡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招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18年2月1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招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局党组“抓党建促招商”意识不强,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抓业务与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党组成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识不强,个别成员工作缺乏进取心,过多计较个人得失。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主动担当不够,原则性不强。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服务业办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18年2月1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服务业办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抓党建工作用力不够、用心不专。党内政治生活弱化,党支部开展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存在走过场现象。党内监督作用发挥不强,个别党员干部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和责任,造成较坏影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对上届纪委巡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关于对大张庄镇的巡察情况,待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后,再做全面通报。
县委第一、二轮巡察共发现11个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283个,其中20个反映干部问题,有9个问题形成了专报。巡察组收到的反映有关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