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会议召开 | |||
| |||
12月25日,全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郑良宪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禁限放”工作,把握关键环节,明确“禁限放”范围和职责任务,各村居要制作悬挂标语,劝导和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全力以赴地抓好我县“禁限放”工作。要强化宣传教育,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播放、刊登通告和倡议书,曝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例。 据了解,为巩固环境治理成果,保护“沂源蓝”,减少火灾事故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其中主城区实行全年全区域禁放。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农村区域实行限制燃放,春节期间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以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记者 李金华) |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