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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零距离”普法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阵地保障能力

发布日期:2018-11-14浏览次数:字体:[ ]

    沂源县专门下发《关于充分利用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着力建设普法宣传阵地、法治文化阵地的意见》,开辟普法新路径,着力将司法行政自有平台建设成“零距离”普法平台,不断提高自有平台的数量与质量。

    我县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在各镇办工作站、律所、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室、社区矫正培训教育基地等设立普法宣传平台36处,按照“室内室外,墙面过道,因地制宜,因职制宜”的宣建原则,明确各平台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具体的责任分工,将普法融入了司法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既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场地限制的有效手段。

    探索“交互式”普法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交互”理念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各环节。增进了普法主客体之间交流互动,根据普法对象学法需求建立菜单式普法机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建设,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单元和窗口单位打造成普法“交互”终端,确保普法对象参与有途径、互动有条件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尤其针对涉及面较广、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和政策内容,建立普法“大合唱”格局。

    以优化普法队伍建设兜底保障自有平台建设,挖掘本地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热心普法工作的人员,律师、公证员及热心普法工作的法律工作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中选聘成立普法讲师团。不断建立完善高校普法志愿者队伍、机关普法志愿者队伍、镇街普法志愿者队伍、企业普法志愿者队伍、村居普法志愿者队伍。通过创新开展“清单式普法”活动强化各普法宣传队伍之间沟通衔接工作,增加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以互通有无,共同探讨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通过协调联动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社会效益。(通讯员 翟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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