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沂源时讯>时政要闻

十五届沂源县委第六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12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沂源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沂源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规定,县委将设立4个巡察组,于2018年10月上旬至11月底开展第六轮常规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本轮常规巡察对象为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广电局、县规划局、县铁路办、县档案局、县旅发局、县老龄办、县非税局、县畜牧局、县果树中心、县蔬菜局等16个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必要时延伸巡察下属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1.深化政治巡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及巩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整治“四风”情况,部门单位推进破解“落实不力”问题情况,干部履职担当、作风建设情况,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中央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2.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由被巡察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工作联系方式:0533-3241126

    监督举报电话:18753386916 

    电子邮箱:xwxcb1126@163.com

    邮政地址:县城健康路1号(邮编256100)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