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力促“三项制度”改革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2018-01-22浏览次数:字体:[ ]

    “我们是沂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李文生、张海藻,执法证号为SD-C037……现依法就你单位涉嫌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请予配合。”
  “你有如实接受调查的法律义务,如有意隐匿违法行为或故意作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你是否明白?”
  “对检测报告的检验结果你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复检?”
  ……
  以上一连串的执法用语和行为,清晰明了,专业专注。这是沂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时的一幕。这些都用配发的行政执法记录仪拍摄了下来,并传到了网上。
  2017年以来,沂源县紧跟省市步伐,通过构建“1+3+1”制度体系,革新传统的执法办案方式,力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地生根。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各行政执法机关该如何作为?沂源县行政执法网的运行,迈出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第一步。
  打开沂源县行政执法网,点击处罚流程查询,再选中相应的执法部门,笔者发现,立案、调查证据、联合执法等26步执法程序已全部实现网上运行。
  “沂源县行政执法网络运行平台的建立,实现了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留痕、留影、留证据,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县法制办副主任任明江如是说。
  2017年以来,从建立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开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26步执法程序全部实现网上运行,截至目前,全县47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网上进行执法检查登记8901件,立案1316件。
  如今,群众只需轻点鼠标,即可对案件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人员、处罚流程一目了然。不仅如此,对于处罚结果,群众也可在网站首页的滚动公示中实时查询。
  为体验全程公开无死角的执法过程,笔者在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的陪同下,体验了一把“执法直播”。
  2017年11月5日,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在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高堂峪村一处出租屋内,刘某购进印刷机、变频器、切割机等设备及原材料,从事塑料热切袋加工,共加工塑料热切袋3吨多,尚未售出,且未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知晓此情况后,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对刘某进行了罚款行政处罚。所有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证据都通过APP终端系统实时上传,杜绝了对现场调查笔录、勘验笔录等的二次录入,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时记录,从而保证了执法的规范和公正。
  此外,为保证执法决定的公正,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将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提交本机关法制机构审核,正式确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目前,沂源县行政执法网络运行平台已达到全县各执法部门全覆盖,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根治了行政执法的“乱象”,让权力真正晒在阳光下。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杜明德 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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