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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和基本水价调整听证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7-09-14 10:07:39浏览次数:字体:[ ]

  


  9月12日,县物价局召开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和基本水价调整听证,对调整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和基本水价标准的两套方案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设4名听证人,19名听证会参加人。据了解,听证会19名参加人员涉及普通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及其他组织等多个方面,兼顾了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收入阶层,实现了全覆盖,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会上,听证人就污水处理收支情况、城区污水管网规划建设情况、拟调方案及居民支出影响、调整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和基本水价标准做了详细的说明。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本着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的要求,也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落实,需重新调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和基本水价。为此,物价部门提出了两套调整方案。
  方案一:
  基本水价:居民生活用水由1.40元/m³调整为1.65元/m³;需要二次加压的,每m³应增加0.20-0.30元。
  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80元/m³调整为1.00元/m³。
  方案二:
  基本水价:居民生活用水由1.40元/m³调整为1.82元/m³;需要二次加压的,每m³应增加0.20-0.30元。
  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80元/m³调整为1.00元/m³。
  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就相关问题分别作了质询和提问,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机关也分别作了说明和回答,发言结束后就听证方案进行了现场投票,75%的听证代表同意方案一,对此次调整居民生活用污水处理费和基本水价表示理解和认同。

    此次听证会共收到来自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11条建议和意见。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听证会实际情况,认真梳理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书面听证报告,以供县政府作决策依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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