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沂源县喜旺面点经营业主唐卫国到县行政服务大厅食药监局窗口领取了该县首张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拿到登记证后,唐卫国颇为感慨:“之前一直担心办证很麻烦,申请材料一大堆。没想到现在这么省力,真是赶上了好政策。有了这张登记证更说明我们生产的食品质量是合格的,顾客更信任我们,我们干得也更有劲了。”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自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食品摊点去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小作坊、小餐饮到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登记,登记、备案都不收取任何费用。据工作人员介绍,申领这张登记证需要到行政服务大厅食药监局窗口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书等申请材料,经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现场核查,当场就可以拿到登记证。
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餐饮发放登记证是食药监管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极大地方便了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小餐饮经营者,增强了其创业热情,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监管部门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提高了监管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