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食药监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对象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及广告发布单位,将重点整治5类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和进口食品、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共出动人员52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76家、食品经营单位258家、宾馆、酒店46家次、保健食品经营门店136家,巡查会销场所提供单位4家,遣散保健食品非法会销5次,抽检保健食品6批次,查处案件6起,罚没7.3万元。
县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具备治疗疾病作用,不要相信所谓的“万能药”、“包治百病”宣传。如遇到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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