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冬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历山食药监所开展了冬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两证”,即要求学校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同时,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实行分级落实,明确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学校食堂严把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关、贮藏关、加工操作关,建立《原料采购登记台账》、《索证索票一票通》、《餐具消毒记录台账》、《食品留样记录台账》等相关台账,切实做到食品安全可追根溯源,保证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