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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容缺受理”服务纳税人

发布日期:2017-10-11 14:25:04浏览次数:字体:[ ]

  “2017年8月4日,我在办理契税申报涉税事项时,欠缺如下涉税资料:个人身份证件、所要资料复印件。我承诺于2017年8月7日前补齐欠缺资料,并保证补交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合法。请税务机关对本次涉税业务予以先行受理(办理)。……。”
  近日,东里镇的沈友庆,到县地税局东里税务所办理契税申报业务时,忘记了带身份证和相关资料复印件,如果在以往,必须再返回去把身份证带来,才能办理这项税收申报业务。这次让他感到惊喜的是,办税人员告诉他,填写好《涉税业务容缺资料补齐承诺书》,留下联系电话,可以先办理这项业务,在承诺的时间内再补交资料就行了。这样一来,沈友庆就可以少跑了一趟腿。这只是县地税局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优化服务环境,尽可能方便纳税人办税,县地税局推广实行涉税业务“容缺受理”。
  “容缺受理”,以征纳互信为基础,对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提交的核心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而非核心资料欠缺但不影响事后核查的,可由地税机关先行受理,进行办结或流转,并一次性告知需事后补正的资料、时限,由纳税人进行缺件承诺并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资料的办税模式。办税人员对签订《涉税业务容缺资料补齐承诺书》的纳税人发放“二次优先卡”,先行受理现有资料进入涉税办理流程,并在《容缺受理涉税事项登记簿》做好登记备案。在资料补齐环节,纳税人补充资料时,可不必重新叫号,凭“二次优先卡”由导税员引导到原业务受理窗口或“容缺受理”专门窗口办理资料补齐手续,办税人员要及时在《容缺受理涉税事项登记簿》做好登记备案。
  “容缺受理”变传统的“材料齐全并受理”为“边补充材料边受理”,有效降低了因资料或相关手续不全导致反复办、来回跑、长久拖的问题,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为了确保“容缺受理”制度顺利实施,该局还完善了配套制度。建立“容缺受理”登记销号制度,及时记录容缺业务受理及后续办理情况。建立“容缺诚信”制度,积极探索与纳税信用评价的结合举措,对未能遵守承诺的纳税人,根据承诺协议,暂停其业务办理,并不再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建立办税资料临时变动审议制度,对因上级部门要求或某项工作有特别要求需要增减办税资料的,须与法规、税政、纳税服务部门沟通确认后,方可对受理资料进行相应调整。探索推行缺件报送有效举措,积极与快递公司协调,建立“地税专邮”通道,或借助电子影像系统,建立微信群、QQ群等实现电子传输打印,代替二次“跑路”,最大程度便利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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