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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交警:致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6-03-16 08:07:36浏览次数:字体:[ ]

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朋友:

  您好!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摩托车(电动车)以它经济实惠、使用方便的特点,成为越来越多群众的出行代步工具。但俗话说,汽车是铁包人,摩托车(电动车)是人包铁。由于摩托车(电动车)行驶稳定性差,安全防护措施缺乏,加上一些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让很多原本幸福的家庭笼罩上了挥之不去的伤亡阴影。

  认真分析每一起交通事故原因,基本上都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规有关:有的摩托车(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的车流中钻空子,甚至对向逆行被疾驶的汽车撞死撞伤;有的无视信号灯,乱闯红灯,乱穿马路,被撞倒碾压;有的酒后甚至是醉酒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自己撞到路边的树木、灯杆、护沟而致死致残,或者撞到行人致他人死伤;有的车速过快,刹车或拐弯时将乘员摔出,被机动车碾死碾伤;有的用本该载货的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甚至接送学生,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等等。

  据统计,全市每发生100起交通事故,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就有40起左右,而且受伤致残,甚至死亡的多数是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仅今年以来,全市就有90名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死亡,其中因酒后、超速等引起的单方事故死亡10人,1945人致伤。

  另外,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在发生事故,生命财产受到损失后,无法获得赔偿,而且相当部分发生事故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导致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变得极为困难,由过去的小康之家,变成了贫困之家,有的甚至因此而人亡家破。面对每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每一个幸福家庭的支离破碎,听到受害人家属悲痛欲绝、撕心裂肺的哭声,作为交通民警,我们更加感到肩膀上那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无牌上路、不无证驾驶、不超速抢行、不闯红灯、不违法变道等,特别是农村居住的朋友在赶集出门时,不超员超载,不用机动三轮车搭乘载人,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守法出行。同时,为了平安出行,请您注意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定期参加年审,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为方便摩托车车主、驾驶人员办理有关手续,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摩托车注册登记、年审、驾驶证科目一考试、补证等各项业务的办理权限下放到了各交警中队,并在每个交警大队设立了流动车管所,经常性地深入偏远山区、田间地头、农村集市,上门服务。您可根据情况,就近选择办理。

  亲爱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交通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平安,您的平安出行是我们的责任所在,更是家人的殷切期盼。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平安行关乎你我他,我们淄博交警始终在您身边,与您风雨同行。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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