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拆除鲁山路小学、鲁山路幼儿园北侧绿化带的提案的答复(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 第13号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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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750892802W/2025-5548861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11-0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
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唐美玲、任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鲁山路小学、鲁山路幼儿园北侧绿化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鲁山路小学、鲁山路幼儿园北侧绿化带属于城市公共绿化带,为政府固定资产。关于建议拆除城市公共绿化带改建为车棚、种植园等,现将具体办理流程回复如下:由鲁山路小学、鲁山路幼儿园向行政审批局提供所需书面申请材料(说明占用理由、位置、面积、期限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如立项、规划许可证等)、占用绿化带平面图及施工方案、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如交警部门涉及道路安全的审批)。以上材料提供完毕、审核通过后由行政审批部门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部门)现场核查,评估占用必要性和对绿化影响。审批通过后符合条件的,核发《城市绿地占用许可证》,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将通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进行绿化带拆除。超过10000平方米的绿地拆除占用需报淄博市人民政府审批。
同时,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4日
(联系单位: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高锋;联系电话:13589570816)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