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关于县城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地错时开放的答复(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
索引号: 11370323750892802W/2023-541310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城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地错时开放的答复(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

发布日期:2023-09-28
  • 字号:
  • |
  • 打印

对县政协十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杜祯祯周君张光娟张成娟白道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地错时开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我县城区范围内停车难及道路乱停车问题日益突显的现状,通过外出考察、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我县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确定开放范围

    全县除涉密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学校(幼儿园)外的沿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凡具备停车场条件的场所,免费向市民开放。鼓励沿街店铺、银行等企业单位和社会化停车场免费向社会开放。

二、规定开放时间 

社会车辆免费停车以夜间停车、节假日停车为主要时段,实行错时开放。工作日夜间停车时间为18:30至次日7:30,必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单位临时停车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允许全时段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7:30前驶离。夜间22:30至次日6:00车辆一般不进不出。

三、制定管理措施

(一)规定的对外开放区域位置和时段内停放车辆,市民必须服从所属单位有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停车、有序驶停,否则所属单位有权利拒绝外部人员停车。

(二)人为破坏停车场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

(三)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属公益行为范畴,为免费使用性质,停车场所属单位不承担车辆事故损毁及车内物品被盗等所致的所有责任。

(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提高为民服务意识,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停车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停车场良好停车秩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通过积极努力主动与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接,截至目前已免费错时开放九处停车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各单位对接沟通,尽最大限度开放更多的免费错时停车场,解决停车难、停车乱这一难题,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

附件:县城机关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开放停车场汇总表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28

 

联系单位: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崔运明;联系电话:2923786

(可以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政协提案

 

附件

县城机关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开放停车场汇总表

序号

单位(院、楼)

地址

车位数

1

沂源县民政局

胜利路16号

15

2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胜利路3号

18

3

沂源县教体局

胜利路4号

45

4

党史研究中心

历山路

10

5

天和堂医药公司

振兴路

25

6

公有房屋公司

振兴路

17

7

沂源县残联

胜利路

19

8

历山街道城中社区

胜利路17号

10

9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荆山路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