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沂源县社区教育委员会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办发〔2021〕14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1-5172398
成文日期
2021-07-08
发文日期
2021-07-0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设立沂源县社区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源政办发〔202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全县社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建立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县政府确定成立沂源县社区教育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莹莹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白道德 淄博电子工程学校校长,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成 员:齐元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晓乐 县妇联副主席
徐志梅 县科协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杨树锋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逯彦明 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王保才 县民政局副局长
丛 飞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本利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有资产发展
服务中主任
翟淑法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代祥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 明 县人才发展中心主任
伊婷艳 团县委办公室主任
郑爱斌 南麻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周 莹 历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于 华 南鲁山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杜培霞 鲁村镇副镇长
任艳华 大张庄镇副镇长
尹翠云 燕崖镇副镇长
崔宝权 中庄镇副镇长
赵吉叶 西里镇副镇长
高秀娟 东里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臧成娜 张家坡镇副镇长
娄燕富 石桥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齐艳霞 悦庄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县社区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县社区教育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等工作,白道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和体育局:把社区教育工作纳入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牵头负责社区教育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建立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确保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目标落实到位。
(二)县党员教育中心: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指导全县社区教育工作开展。
(三)县文明办:组织指导全县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四)县民政局:把社区教育作为街道管理创新、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社区教育相关工作落实。
(五)县财政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并逐步加大对社区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
(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各类针对性保障措施,不断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支持力度。
(七)县文化和旅游局:统筹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规划并推出特色文化项目,丰富社区文化生活,为社区教育提供必要支撑。
(八)县科技局、县科协:将《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及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与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社区居民科技文化素养和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九)县农业农村局:广泛开展“三农”政策法规宣传、农村实用技术、现代生活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配合开展农村居民家庭教育指导,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和各类残疾人提供社会生活、权益保护、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十)团县委、县妇联:积极开展群团组织《章程》宣传与普及,组织提供各类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妇女等社会组织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紧密联系普通中小学、社会活动场所等,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各类教育、科普资源,开展社会教育与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妇女健康生活提供良好的社区教育环境。
(十一)镇、街道:组织成立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学校和行政村(社区)教育教学站,推动辖区社区教育工作全面、有效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社区教育工作的联系与协调,及时沟通、衔接、处理相关工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或县政府安排部署,适时召开工作推进落实与总结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别汇报社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和解决社区教育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全县社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
(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社区教育相关工作会议,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全县社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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