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燕崖镇人民政府
标题: 关于调整充实燕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367N/2019-1847156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5-23 发布机构: 沂源县燕崖镇

关于调整充实燕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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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区,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燕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充实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燕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

宋传伟

党委书记


王世礼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

孙新城

人大主席


于  庆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作室主任


秦  伟

党委委员、副镇长、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唐永军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王兆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贾自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顾晓琴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扶贫办主任


陈大贤

党委委员、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尹翠云

副镇长、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树春

副镇长、综合执法监督办公室主任


孙启友

主任科员

成  员:

李洪军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农林办主任


于恩标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科委科协主任


张志军

李琳琳

秦立刚

综合执法监督办公室主任综治办副主任

纪委副书记

财经中心主任、燕崖责任区书记


孟庆生

张成利

  

 

  

蒋永光

  

郗远旭

  

安乐责任区书记、村建办主任

红旗责任区书记、卫健办主任

农业发展中心主任、碾砣责任区书记总工会主席

燕崖责任区主任

安乐责任区主任武装部副部长

红旗责任区主任、水利站副站长

碾砣责任区主任

办公室主任、组织干事


焦守义王  

派出所所长

交警大队南麻中队中队长


董志安

教体办主任


许继峰赵海明

卫生院院长

市场监管所所长


  

翟所勇

周生亮

朱西平

王连勇

董理忠

王金虎

供电所所长

南麻交通管理所

工信投资办主任乡村振兴办主任

财政所所长

安环办副主任

农林办副主任

农林办副主任


王艳伟

郑继鹏

刘相娟

齐修云

农机站站长、交通管理中心主任

人社所所长

旅游办副主任

环卫所所长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唐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连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10个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 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任:  

 员:周生亮、焦守义  斌、郑继鹏、  赵海

明。

办公室设在镇招商统计站,周生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工业生产企业、商贸企业、储存单位(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含用电大户)、线路和设备安装,负责督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上报及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 农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任:孙新城

 员:李洪军、张成利、孟庆生、徐传勇、王艳伟、  斌、董理忠、王金虎、齐修云。

办公室设在镇农林办李洪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农业生产、大棚安全、水利工程、水利水电施工、森林防火、畜牧、农业机械、气象。负责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

 任:陈大贤

 员:孟庆生、翟玉霞、  秦立刚、张成利、  斌、

王艳伟、齐修云。

办公室设在村建办,孟庆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环卫、路域环境、户外广告、房屋及房屋拆迁、维修工程及公共事业。负责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 矿产资源安全生产委员会

 任:陈大贤

 员:翟玉霞、焦守义  升、秦立刚、张成利、孟庆

生、  

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翟玉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查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关闭后地质环境治理。负责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

 任:陈大贤

 员:王艳伟、  翟所勇、焦守义、秦立刚、张成

利、孟庆生、刘斌、董志安、齐修云

    办公室设在镇农机站(交通管理中心),王艳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道路运输。负责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六) 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

 任:于  

  员:焦守义  秦立刚、张成利、孟庆生、刘  斌。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焦守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负责相关部门及其监管范围内

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委员会

  任:唐永军

  员:王连勇、焦守义、翟玉霞、  秦立刚、张成利、孟庆生、  斌。

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王连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有证照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烟花爆竹经营,负责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八)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

  任:尹翠云

  员:赵海明、周生亮、刘相娟、孟庆生、许继峰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所赵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负责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九) 社会事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任:尹翠云

 员:董志安、于恩标、焦守义  秦立刚、张成利、许继峰、赵海明、孟庆生、刘  

办公室设在镇教体办,董志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学校(含幼儿园)、文化娱乐场所、重大文体活动、公共文体设施、避雷设施、校用电器、线路、接送学生车辆、食品药品、广播电视、电信、产品质量。负责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

 任:于  

  员:刘相娟潘洪成、翟玉霞、焦守义  秦立刚、张成利、孟庆生、刘  

办公室设在镇旅游刘相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各旅游景点及其设施、林区。负责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1、燕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2、燕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3、燕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职责     

                                  

 

 

                      2019523

 

 

 

 

 

 

 

 

 

附件1:

燕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燕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是镇党委、政府领导的主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由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成员组成。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安委会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管理、协调全局性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党委书记、镇长(镇安委会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有关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镇长(镇安委会副主任)是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工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分管领域的工作负直接责任;未列入镇安委会成员的单位按部门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镇安委会副主任在调度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时,有权调度本专业委员会以外的成员。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制订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政策,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或扩大会。

五、经镇党委、政府授权,负责组织、指挥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协调有关单位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燕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二)受镇党委政府、镇安委会的委托,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各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镇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参与研究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五)受镇党委、政府委托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八)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九)承办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3:

燕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职责

 

一、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并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接受镇安委会办公室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二、定期召开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定期向镇安委会报告工作。

三、督促、检查、指导本领域及各管理区、各村、镇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五、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