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5年2月1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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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74721J/2025-550665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2-1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
2025年2月1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县城鲁山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3250229
电子邮箱:yyhbxkk@1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新型树脂岩棉卷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工业二路以东,荆山路以南 |
淄博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该该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新建1条5000吨/年岩棉卷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树脂岩棉卷毡5000吨。项目总投资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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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7-2022)等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沂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协议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未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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