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74721J/2026-55699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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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守正创新、依法监管、精准施策,着力构建权责法定、执法严明、智能高效、廉洁诚信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锚定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一是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依法开展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具体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将推进法治建设列入单位工作计划,形成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的行动自觉。二是组织专题学法5次、以案释法培训6生态环境执法理论测试1次,构建“学用贯通、知行合一”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普法集中宣传活动3,组织重点企业、第三方公司召开《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指导开设“萤火虫”科普栏目,通过一线环保人的视角进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科普13期,构建“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共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以法治建设为牵引,将规范化、制度化贯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全过程,推动生态治理体系持续优化。一是健全法治工作闭环。牵头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治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执法案件过程监督机制等11项执法机制,做到了法治建设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二是规范执法监管。主导制定完善《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等9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等全流程。三是成立行政调解小组,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原则,通过现场勘查、监测取证、多方约谈等方式,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完成2件案件调解工作。三是依法依规给企业“松绑”。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制度,坚持问题整改导向,指导建立“整改、督办、约谈、执法”四步工作法,给企业留出容错纠错空间

聚焦民生关切,守牢生态底线。将矛盾纠纷化解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落脚点,以法治手段破解群众急难愁盼环境问题。牵头精准摸排突出环境问题,累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10项,提前消除了大部分隐患,我县是全市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唯一未被下沉督察的区县。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现场督办推进高家北峪、鲁南矿业等重点信访件8件,有效化解舆情隐患,不断增强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深刻把握“权力源于法律、运行受制于法律”的本质要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一是完善内控机制。主导健全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执法体制,执法中队入驻大气、水土团队,形成执法交叉,建立执法内控,提高执法效率。二是强化制度落实。梳理形成33项制度落实清单,成立督查室盯上抓好制度落实,实现管理规范化。在全局表扬制度落实严格的科室2个,通报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49人,形成激励与惩戒联合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刚性。三是严格民主决策。带头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局党组集体决策、重点案件全部召开案审会集体审议,2025年共审议规范性文件2、重大执法事项6件。四是严防干预插手案件。指导完善案件办理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干预、插手案件的人员进行溯源倒查。建立主要负责人定期谈话制度,我定期与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及时进行纠偏,避免干预、插手案件等问题发生。

(四)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实行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确保依法行政。专门聘请山东隆祥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合同等方面意见和法律专业指导。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但部分宣传内容还不够贴近企业及群众生活实际,“萤火虫”等新宣传方式的宣传面还需进一步扩大。

(二)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全县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共54人,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仅6人,其中接受全日制法学教育的仅1人,多数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还需提高。

(三)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执法装备等有待提高,特别是对在线监控、大数据等数智化监管手段的普及和应用还不够,智慧监管手段距离适应新形势下科技执法、精准执法的工作需求还有差距。

2026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全面提升法治素养。抓好即将出台的《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萤火虫”科普、全国生态日等活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实施。

(二)依法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聚力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打好“七场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规范执法程序。优化涉企执法监管和行政许可流程,依法持续为企业减轻经营负担。

(四)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研讨交流促提升”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推进水环境天地一体监管项目等数智化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执法监管向精准化和智能化转变,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五)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完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制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