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74721J/2022-522833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03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03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我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着力做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治理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由具体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为更好的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本局“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包括《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所涉及科室单位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将本年度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按相关规定在公示平台准确、及时的进行了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和信息系统等记录方式,对2021年全部案件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定程序和环节进行了全过程记录,并及时录入行政处罚和强制网络运行平台,以及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和12369环境行处罚案件办理系统等,形成数字化归档,做到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我局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了法制审核。我局三项制度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皆已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切实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机关三项制度。

二、普法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县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措施和年度普法计划,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普法重点对象的培训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全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监督我局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对宪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国家基本法律进行学习,使我局工作人员用法工作的更加规范制度化,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充分利用普法微博、普法微信和普法网站等新媒体和对外宣传栏,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在“世界环境日”和“国家宪法日”等,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让群众更好的了解我局的执法工作,以利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依法治理。

三、行政执法情况

2021年度,我局受理行政许可件80件,许可数量80件;行政处罚案件55件;行政复议的行政处罚案件为0件;行政应诉案件为2件,均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积极做好各项法治政府创建任务,认真贯彻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特别是执法公示制度艰建设执行方面,做得一直比较规范,近几年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做到了全部事项在法定期限内网上对外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渠道为县政府网站。

     五、2022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完成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决策等的内部合法性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工作采用“送法上门”的模式,通过进乡镇、进企业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使企业负责人更加明确承担的主体责任和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低碳环保发展。
    (三)多途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行政调解相关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争议纠纷,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我县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环保队伍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履行工作职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0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