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水利局
标题: 沂源县水利局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MB28653669/2021-513387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水利局

沂源县水利局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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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就深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良便捷高效服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入推进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务公开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施公开。

(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三)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

三、政务公开工作内容

(一)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对涉及水利行业监督、水利行业监管等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外)。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一是按照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等要求,通过优化流程、简化办事要件等方式实现让群众办事只跑一次腿。二是落实完善县水利局政务公开网站设施、优化服务形象、提升服务水平。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水利方面舆情监测,做好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事件现状、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工作进展等情况,更好引导社会逾期。

四、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是由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是由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三是配强配齐专职工作人员,由局办公室牵头做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