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沂源县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3-534840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5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沂源县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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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新要求,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讲求实效,注重规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行风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省、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凡属制度条例内规定需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均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务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和更新。

三、公开内容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4.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做好财政资金和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单位经批准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重点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等方面信息。

7.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三)围绕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8.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注重运用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9.落实“政策法规辅导员”制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指导企业、群众用足用好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10.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1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五)围绕加强监督推进执行公开

13.推进决策公开。重大决策作出前,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推行执法监督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基层群众代表等参加或列席会议,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感受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文明执法执业规范,提升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4.推进执行公开。围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决策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执行力度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15.推进执法公开。规定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公开和公示载体、责任监督等内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围绕优化服务加强平台建设                        

16.提升服务质量。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环节。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创新服务方式。

17.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18.提高法治建设动态专栏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及时更新部门工作动态,公开文件,丰富信息资源。

(七)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八)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20.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开形式

针对具体工作事项,主要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重点和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水平。加强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和规划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科学安排,注重效果。继续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沂源县司法局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