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法治沂源建设】沂源县召开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座谈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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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5-556346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8-1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法律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与党同心 法治惠民”行动,更好塑造队伍良好形象,8月13日,我县召开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栋主持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秀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山东信源鉴定中心、众合调解中心、沂源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负责人、法律服务者代表以及局相关科室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沂源县法律服务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组织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十条措施》《沂源县司法局“与党同心 法治惠民”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山东多博仕律师事务所、山东隆祥律师事务所、山东汇鑫法律服务所、山东天行剑法律服务所主要负责人和律师、法律工作者代表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张秀光同志作总结发言。
会议要求,要把握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实践创新,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量与效率。
会议强调,法律服务工作者应秉持“五个”原则,全面提升职业素养与社会责任感。一是心要正,坚持执业准则,严格遵守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筑牢职业底线;二是嘴要严,坚持严谨守密,言语审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三是肩要挺,坚持责任担当,挺肩履职,勇于依法捍卫公众合法权益,坚守底线维护职业尊严;四是行要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通过合法途径保障群众利益;五是眼要远,突破短期利益局限,统筹兼顾个案公正、法律权威与社会价值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