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议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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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1-513301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近期,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县12个镇(街道)及部分重点县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评议工作。
本次评议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沂源县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办法》为依据。评议内容围绕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标准及2020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进行。重点评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有关情况,并对上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典型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查找短板弱项,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议工作,有利于充分了解和全面掌握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成效,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发挥有效的引导和督促的作用。评议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及抽调各镇(街道)部门业务骨干集中评议的方式进行,最大程度保证了评议工作的公开公正。
下一步,县委依法治县办将结合本次评议工作查摆出的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短板,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与各部门、镇(街道)一同努力,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