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城药店有序规划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第十一届会议第四次会议第74号提案)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74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08-2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

7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韩己刚、许立刚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提出的《关于县城药店有序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城区药店基本情况

20256月,我县城区药店合计107家,其中连锁药店104家,单体药店13家。

二、县城药店分布不均衡原因分析

(一)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对药店经营选址做出具体规定,《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仅要求“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未明确具体距离标准。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要求督促地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

(二)‌‌药店的开设经营属于市场行为,在药店开办之初,经营者的选址要根据县城内可出租的房产情况来选择配置,受外部条件影响限制较大,作为执法部门没有权限做到统一规范,很难做到每个小区全覆盖。

(三)药店经营者开设药店的目的首先考虑的是利润,以经济效益为先,其并非公立医疗机构以服务民生为先,因此在县城内人流量大且居民居住集中的地区药店比较密集,数量较多。

三、针对目前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连锁药店进行实地调研,将县城内药店的开设经营间距情况和委员们的建议转达给他们,提高连锁药店的服务意识,促使连锁药店主动作为,意识到服务民生的重要性,担当起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的责任。

(二)鼓励各连锁药店在现有县城药店布局的基础上整合资源,以求做到以方便群众和民生为目的,尽量布局偏远地区和没有药店的小区。

(三)积极协调医保及卫健等有关部门,争取促成在偏远或者没有药店的小区和地块开设药店优先落地,动员药品零售企业减少内卷,更好服务民生。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78

关于县城药店有序规划的建议 摘要:近年来我县经济突飞猛进,城域面积成倍增趋势,新建小区如雨后春笋,随之而来的是相关配套,其中药店就是民生配套之一, 现在我县出线怪相,药店挨着药店造成不正当竞争的同时一些缺乏药店的地方还没有。 一、研究背景 我县县城面积不大,而药店是密密麻麻,一条健康路达到10多 家家,历山路与鲁山路北就10多家,药店挨着药店,而一些新建小区和一些地块一个药店也没有,如果可以均匀分布,可为城区市民带来极大方便。 建议措施 限制新开药店与药店的间隔距离,从而让药店可以在县城每个需要的地方可以均匀分布,最大限度的来保障市民的方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