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林果镇农村生产道路硬化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33号建议)
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33
建议人: 崔建涛、王林、赵世刚、张寿玉、王焕德、王树群、刘发国、蒋浮英、王学语、郑作奎、许曰玲
主办单位: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5-07-0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

3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树群等11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林果镇农村生产道路硬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三定”职责,县农业农村局承担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旨在通过土地平整,以及水、电、路、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田生产能力与农产品产量。虽然道路硬化属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内容,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范围有着严格限制,无法在林果园区内开展,该工作不在我局职责范畴之内。

二、政策依据

(一)国家标准明确实施范围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 - 2022)将高标准农田定义为“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 。由此可见,高标准农田项目仅适用于耕地,而林果镇主要地类为果园,不符合项目实施要求。

(二)省级管理办法划定重点区域

《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鲁农法字〔2019〕7号)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需集中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林果园区并不在此三类区域范围内。

(三)中央政策聚焦粮食生产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核心在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以促进粮食增产稳产,林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在其保障范围内。

三、下一步打算

(一)积极争取政策项目

我局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关注上级农业部门政策动态,全力争取与农村道路建设相关的项目资源,力求为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创造有利条件。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主动加强与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项目规划实施前期,积极提供永久基本农田矢量数据查询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农村道路建设科学规划、有序实施。

(三)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流转,引导其投身农村道路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改善农村田间道路交通条件,助力乡村振兴。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  

 

  

(联系单位:县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士刚;联系电话:3242209)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

关于做好林果镇农村生产道路硬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