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扶持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托管’”提案的答复(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第7号提案)
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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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高源泽、郑爱斌、田立生、王相华、姬峰、吕田、唐加生、崔宝会,李道臣、白亮、娄燕富、孙万军
主办单位: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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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次会议委员第7号提案的答复

 

高源泽、郑爱斌等12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扶持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托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各类市场化服务主体围绕农业生产全链条,根据产前、产中、产后需要,提供的各类经营性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形式,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是引领小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新型经营主体服务功能,采取“服务主体+农户”“服务主体+经营主体+农户”“服务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模式,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和组织形式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效导入小农户生产,帮助小农户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事,对于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丰富和完善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以服务过程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截止目前,全县开展农业社会化的服务主体已达40家,经济作物(苹果)年服务能力达到20000亩以上,累计服务苹果面积48600亩

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自2020年开始,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制定印发《沂源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业务培训,实施主体遴选、建立项目储备库,组织项目实施、委托第三方验收等工作。目前,共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2家,培育70家。有效提升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开展果树技术全托管

2021年,在西里镇开展果树技术全托管和为小农户提供果树枝条粉碎加工有机肥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通过强化核心、组建团队、完善架构、突出重点等措施,有效破解了果业种植分散、果树老化、成本增加、质量降低、效益减少等叠加问题,做法被评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广沂源西里镇果业托管典型经验。”

(三)开展苹果农业生产托管

2022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突出抓好1.18万亩苹果生产托管,围绕引进新品种、技术(测土配方、果树修剪)、装备(无人机、水肥一体化、冷链物流)、网络销售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质量可追溯体系以及质量安全监管等环节开展服务,探索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托管等多种服务模式。现已印发《沂源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制定《关于遴选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制定上报山东省果树(苹果)生产社会化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参照部示范文本制定了托管服务合同样本,组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填报入库申报书,从49家经营主体中遴选40家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建立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确定了主要服务环节,制定了果树技术修剪、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无人机飞防等相关标准、操作规程等。

2023年,组织实施沂源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经济作物果树修剪、测土配方、无人机飞防社会化服务工作,项目资金80万元,承担任务8000亩,3个环节补助价格100元/亩,新纳入名录库服务主体6家,15家服务主体实施了服务项目,实际完成服务面积8036亩。

2024年,继续实施沂源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制定了《2024年沂源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围绕经济作物(苹果)果树修剪、测土配方、无人机飞防三个环节开展服务,首批资金80万元,服务面积8000亩,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

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抓好合作社硬件、软件建设,重点规范合作社章程、制度、组织机构、财务、经营能力、运行管理等,培育一大批运营规范、规模大、经营能力带动能力强、服务能力优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二)进一步宣传发动

广泛宣传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引导更多的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广泛参与,推动实现服务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以服务过程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

县、镇(街道)要高标准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培养高素质的社会化服务辅导员队伍,指导服务主体、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加强对服务主体、经营主体负责人、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社会化服务人才。

(四)强化政策扶持

省、市、县要配套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并纳入同级预算,强化对服务主体和小农户的扶持,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扶持服务政策,推动社会化服务工作健康发展,促进产业振兴、乡村振兴。

    (五)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范围

    引导山东沂源农业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公司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采取“国有公司+经营主体+农户”模式,依托国有公司的资金、技术、人才、设备,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延伸服务范围,实现从农资采购、耕、种、防、收、储藏、销售环节服务全覆盖。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9日

 

(联系单位: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田永清;联系电话:7050826)

(可以公开)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室

关于我县扶持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托管’”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