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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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26XT/2021-520713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道):
2021年度我县承担的15个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已经省市级审批。为了规范建设程序,严格质量标准,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创建程序
镇办、村是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的责任主体和建设主体,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创建程序,规范工程项目创建的招投标、施工组织、项目监理等创建程序,并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档案,确保施工程序严谨规范,档案完整。
二、严格质量标准
按照《山东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细则》、《淄博市开展连片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行动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施工路线图和工作台账,明确创建内容,细化质量标准。要明确专人管理,跟踪指导服务,严禁随意变动或更改项目和内容,确保示范村创建不走样、不变调,符合方案要求。
三、加快创建进度
省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实行当年创建、次年验收制度,省市验收时间确定为2022年8月底前组织实施,为此,所有工程项目务必于2022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村要制定详细创建计划,提前排出工期,明确阶段性施工任务,确保按期完成创建工作,并按要求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和标准档案,以迎接省市组织的评估验收。
四、强化资金管理使用
按照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省级示范村每个村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市级示范村每个村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各镇办、村要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有关财务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全部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并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2021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名单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2021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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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镇办 |
创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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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美丽乡村 示范村 (5个) |
南鲁山镇 |
水磨头河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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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张庄镇 |
南岩六村、小官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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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庄镇 |
青龙官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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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庄镇 |
下龙巷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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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美丽乡村 示范村 (10个) |
南麻街道 |
贾家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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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村镇 |
凉泉村、小张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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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崖镇 |
大洪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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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里镇 |
石炕子村、大家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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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里镇 |
东可乐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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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坡镇 |
下河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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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镇 |
前大泉村、分水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