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MB286526XT/2021-52071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2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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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2021年度我县承担的15个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已经省市级审批。为了规范建设程序,严格质量标准,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创建程序

镇办、村是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的责任主体和建设主体,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创建程序,规范工程项目创建的招投标、施工组织、项目监理等创建程序,并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档案,确保施工程序严谨规范,档案完整。

二、严格质量标准

按照《山东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细则》、《淄博市开展连片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行动实施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施工路线图和工作台账,明确创建内容,细化质量标准。要明确专人管理,跟踪指导服务,严禁随意变动或更改项目和内容,确保示范村创建不走样、不变调,符合方案要求。

三、加快创建进度

省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实行当年创建、次年验收制度,省市验收时间确定为2022年8月底前组织实施,为此,所有工程项目务必于2022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村要制定详细创建计划,提前排出工期,明确阶段性施工任务,确保按期完成创建工作,并按要求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和标准档案,以迎接省市组织的评估验收。

四、强化资金管理使用

按照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省级示范村每个村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市级示范村每个村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各镇办、村要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有关财务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全部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并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2021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名单

 

 

 

2021年421

 

 

 

 

 

 

 

 

 

 

 

 

 

 

 

 

 

附件

2021年度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名单

 

层次

镇办

创建村

省级美丽乡村

示范村

5个)

南鲁山镇

水磨头河北村

大张庄镇

南岩六村、小官庄村

中庄镇

青龙官庄村

悦庄镇

下龙巷村

市级美丽乡村

示范村

10个)

南麻街道

贾家庄村

鲁村镇

凉泉村、小张庄社区

燕崖镇

大洪峪村

西里镇

石炕子村、大家万村

东里镇

东可乐山村

张家坡镇

下河疃村

石桥镇

前大泉村、分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