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
标题: 沂源县南麻街道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383c/2021-513458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10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

沂源县南麻街道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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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麻街道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我街道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街道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治理能力。现将2020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一)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治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我街道的具体实际情况,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9次。首先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学法积极性和用法主动性明显增强。其次是集中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再次是以各部门为主体,根据部门实际工作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开展专题学法和法律业务学习培训,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二)不断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建设。进一步完善在街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街道党政办、司法所、综治办牵头,依托国土、村建、安办、党建、民政、扶贫等部门以及聘请法律顾问开展依法行政的工作机构,做到了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网络体系。街道委从人、财、物等方面对工作给予大力的倾斜支持,从多方面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许多实际困难,改善办公设施,保障办公经费,使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

)抓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好“八五”普法。按照上级层层部署,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认真自查自评、查缺补漏,完成“七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积极谋划“八五”普法,推动全民守法普法

二、健全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找准执行上级决策与维护群众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不断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质效,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完善决策配套。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办公会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和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民生问题解决等事关全局的事项,一律必须提交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推进依法决策。规范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出台前必须由相关法律顾问、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报县法治部门审查备案的程序要求,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还要求必须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后方能出台,从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二)为促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街道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此基础上,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有效地避免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盲目性以及对超越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乡工作。今年来,我街道没有发生因违法或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扎实做好教育、稳控、处置和防范各项工作。进一步探索落实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建立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强大合力。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建立层级调解良性互动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突出特色打造亮点,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级核拨。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报酬。加大调解员培训教育力度,鼓励人民调解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优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