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文稿解读】《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源政办字〔2014〕55号)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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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5006/2014-1830079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4-09-1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民政局 |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182号),自2014年8月份开始,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团体收费清理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