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49号建议的答复
孙晓静、刘相霞、申克美、曹秀美、徐洪亮、李具超、耿伟、杨丽、王玉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县域城镇化进程加快及生育政策的放开,大量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在城区就学,造成城乡教育资源失衡,城区学校“容不下”、农村学校“装不满”问题日益凸显。农村学生流失,但教师并没有及时的调整,致使“城区学生多、教师少,农村学生少、教师多”,造成城乡师资队伍不均衡。近年以来,县教育和体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持续推进县域内各级各段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改革教师招聘方式,强化教师培训,聚力发展素质教育,持续提升教育内涵,不断深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改革,加快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差距。
二、工作推进落实
(一)科学核定岗位,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在编制部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学校生源变化、教师结构和教育教学改革需求等,对各学校编制、岗位及时进行核定,满足学校用人需求。对于部分农村学校规模偏小,达不到标准班额,采取师生比、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定,在核定的基数上,进行适当调整。2023年8月,制定下发了《沂源县2023年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各学校遵照鲁政办字〔2016〕56号文件精神,按照满工作量设岗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管理岗位、专任教师岗位、教辅后勤岗位等,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等事项。通过校内聘任、跨校竞聘,完成全县5000余名教职工聘任。
(二)均衡教师资源配置,优化乡镇教师队伍结构。为促进县域教育优质发展,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规范”的原则,提前研判入学高峰到来后面临的教师调配问题,合理配置教师资源。2023年8月,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下发了《沂源县2023年县属(含历山、南麻街道)中小学跨校选聘实施方案》,为城区新建学校和部分教师缺口较大的学区选聘教师232人。制定《城区学校支教乡镇学校实施方案》,完成城区学校支教乡镇学校教师12人,发挥城区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偏远乡村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制定下发《2023—2024学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共组织204名教师参加教师交流轮岗。促进教师专业素养与职业能力不断提升,让教师“教得好”。
(三)扎实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提升乡镇教师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推进“强师兴源”计划,打造“网络+培训”大课堂,扎实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和网络研修。深入实施“名优教师梯级培养工程”,抓好乡镇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名师培养、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等培训项目,搭建教师发展平台,充分发挥名优教师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年内3处工作室被评为市“第二届名师乡村工作室”。强化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强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强化“交互式在线教学系统”应用,开展“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专递课堂、网络教研”,推动县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下一步打算
(一)完善城乡交流机制。按照“统筹兼顾、政策引导、城乡互动、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通过开展城乡学校结对、教师交流、送教下乡、网络资源共享等措施,健全政策激励机制,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适当增加城乡教师轮岗交流人数及延长交流时间,安排城区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交流时,向科学技术、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劳动教育等学科教师倾斜,切实发挥城区教师的引领作用。
(二)修改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加强教职工履职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竞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聘和评优表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健全县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完善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学校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打破教师人事管理学校界限,实现县域内教师统筹安排。
(四)深化教师职称分级聘任改革。全面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聘任激励机制,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工作。建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跟踪评价机制,总结分析政策落实成效,落实好教师工资待遇经费保障,确保调动广大教师队伍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加快统筹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善提升乡镇学校办学条件,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深入推进强镇筑基教育改革,充分发挥镇驻地学校、幼儿园辐射带动作用,聚焦学生减负提质,强化乡镇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满足农村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7日
(联系单位: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董振武;联系电话:3227230)
(可以公开)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