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荆山学校 初中部任课教师考评方案(试用稿)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4429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19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荆山学校 初中部任课教师考评方案(试用稿)

发布日期: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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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荆山学校

初中部任课教师考评方案试用稿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心立人”的办学核心理念,充分调动学校全体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和责任,全面提升育人质量,打造优质特色品牌。

第二条  考评原则

(一)坚持优教优酬、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业绩,向班主任倾斜、向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的原则;

(四)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考评机构

第三条  成立学校教职工考评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考评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部分教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第四条  考评实行分工负责制:学部、级部负责任课教师备课组长考评,学部、政教处负责班主任考评相关处室提供有关数据协助考评;办公室负责考勤考评;工会负责教职工师德和办公室卫生考评。

第三章  考评办法

一、(100分)

由工会提供。(工会成立师德考评小组,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

考核标准

师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核量化

1.由工会组织提供教师师德考核分值

2.无偿献血教师在本学年师德考核总分中加0.5分;

3.毕业会考学科师德和年度考核比例调整。师德考核优秀比例调整为45%,年度考核优秀调整为22.5%。单独考核;

4.学校工作,在教师个人和学校双向选择的前提下,服从学校整体安排,不服从学校安排的教师,学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二、(100分)

)业务发展(40分)

1听评课研讨(10分)

1.集体备课不认真,应付的备课组每人扣1分;集体备课材料上交不及时,备课组每人扣1分;

2.不按照教务处规定的作业要求布置作业的教师每次扣1分。

3.任课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备课组、学校组织的听评课活动,自主听课每学期至少20节(新上岗教师在第一年内每学期40节),以听同科或相近学科的课为主,听课记录要详实,重在感悟和建议。新老教师结对:新教师每周听指导教师至少1节,指导教师每周听新教师至少1节,并作出点评。少听一节扣1分,不参加研讨扣2分,记录不详实,评议不客观,酌情扣分,弄虚作假抄听课记录一节扣2分教师常规书写规范认真的,每次加1分;集体备课不认真,应付的备课组每人扣1分;集体备课材料上交不及时,备课组每人扣1分;不按照教务处规定的作业要求布置作业的教师每次扣1分。

2教学观摩(20分)

1.课堂教学展示15分。举行学校公开课、示范课、讲课比赛一次记1分,举行县级公开课、示范课、讲课比赛得分参照评优选模方案。(本类得分封顶15分

2.教研活动5分。积极参加县级以上教学观摩活动,按时参加本备课组、教研组和学校开展的集体备课、课程标准与教材通研、按时参加学科教研活动,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请假到备课组长,并有书面请假条,备课组长要认真考勤考核,弄虚作假,查实一次扣备课组长1分,当事人0.5分。备课组长有事,必须委托本组他人安排好本组活动,否则扣1分。不按要求参加县级以上教学观摩活动一次扣3分,不按时完成教研任务一次扣2分,有关教研材料每缺一次扣2分,迟交一次扣1分。

3继续教育(10分)

根据县教体局目标管理方案和不同时期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确定学期(或学年)的重点工作和重点要求,认真完成规定学分,根据继续教育或培训成绩记分。

()发展成果(20分)

1.学期内教师获得的各类荣誉(讲课类除外)及课题、论文发表等得分(依据评优选模考核得分量化)。

2.在县(校)、市及省级以上发表一篇新闻稿分别加123

3.本类得分封顶20分。

)教学常规(40分)

1.计划与总结(5分)

不交不得分,迟交扣2分,质量差酌情扣1-3分。

2.备课(10分)

3.课堂教学(15分)

1课堂教学常规10分。争取提前3分钟候课,有迟到、早退、随便离开、接听手机、玩手机等不规范教学行为,一次扣2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5分。

2学生评教(5分)量化打分,每学末核算一次。

4.作业布置与批改(5分)

作文少批一次扣4分,其它作业少批一次扣2分,收交不齐全,批改、讲评不认真、不及时,扣3分;学案及同步训练等只布置不检查的扣5分;学生有抄袭现象,不认真规范,不及时改正错误扣3分。

音乐、体育、地方和校本课程等学科,无法用作业直观体现的,以平时学校组织的活动情况,由处室负责人组织,级部主任、教研组长评议,学校领导给予综合评价记分。

5.单元检测(3分)

按教学计划,及时进行单元检测。每少组织一次扣1分,只检测不批阅不得分。

6.考试纪律(2分)

学校组织的阶段性检测不规范(迟到一次扣1分,请假一场次扣2分,在考场内吸烟、交谈、看书报、玩手机、做试题、随便离开考场等每次扣1分,不按分工参与阅卷每次扣1分,阅卷出现错批、漏批、审批不细等扣1分;学生参与阅卷工作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

7.教务处、级部进行常规大检查,教师常规书写规范认真的,每次加1分;

三、100分)

(一)全校教职工应按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教职工请事假一节扣0.3分,病假一节扣0.1分(须出示病例,无病例按事假算);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节扣0.9分。

1.在正常办公时间内闲谈拉呱、看电视剧、抖音视频、听音乐、玩游戏、微商等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首次发现,扣1分,进行批评教育;二次发现,扣5分,校级通报;两次以上考勤分0分。

2.上级检查:违反办公、工作纪律,被上级检查发现一次,全校通报批评并扣50分;两次,考勤0分,取消当年评优选模资格,师德、年度考核优秀资格。

(二)教职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为旷工;不符合请假手续者,请假无效。教职工请假前应安排好请假期间的班级、上课或其他分担工作,任课教师应调好课并填写调课记录交至教务处(级部),杜绝出现因为请假造成班级无人管理、空堂或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现象。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请假的,可在早晨7:30前,下午预备铃前,向直接领导电话请假,不准微信、短信请假,以上特殊情况在返校后按照正常请假流程立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半天以内的,本处室(级部)负责人签字;半天以上1天(含)以内的,处室(级部)负责人签字后,分管校长审批;1天以上的,处室(级部)负责人和分管校长签字后,报校长审批。《请假单》分别交办公室、处室(级部)和门卫存档。学校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请假单》交办公室存档。

请假2课时以内,按实际课时计算,一月内二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按半天计算;一次请假超过2课时、不足4课时的,按半天计算。一天为8课时,上午4课时,下午4课时。

对下列情况单独考勤。学校组织的外出学习、教师会(培训会)、升旗仪式、集体活动、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及评比等活动,请假按平时请假2倍计算,旷工、旷会、迟到、早退按平时请假的3倍计算;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阅卷等活动,请假者按平时请假2倍计算,无故不参加者,视为责任事故按平时请假3倍计算。

关于迟到、早退、误课、旷工、旷会

1.按作息时间未请假而延迟到校或提前离校者开会未准时到达5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向学部说明)

2.在校有课而未在课堂者(有事提前调课并且教务处、级部有记录的除外),视为误课。

3.请假未准或未请假擅离岗位者,视为旷工或旷会。学校组织的检查不在岗(未到校或离校而未请假者)视为旷工。

因公出差、外出培训、参加教研、班主任家访等由学校转发的活动通知或安排的外出活动,按正常出勤处理,应当将自己的课调整好,妥善安排好工作,同样需要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

关于特殊假期

婚、丧、产假等符合国家政策的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扣考勤。

1.婚假三天(含周末)。

2.产假158天(男士护理假7天),无特殊情况(如生病)不能续假;产假结束不能按时到岗者(特殊情况需向学校请假),按旷工处理。怀孕流产,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般准假7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女职工,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遇学校重大活动如教师会、集体备课等,应提前安排好,不能耽误)。

3.丧假: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准假一周(含周末);公婆、岳父母、直系兄弟姐妹去世,准假2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准假1天。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可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

4.外地职工探亲假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病假3天以上,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住院病历。教职工如因手术、重大意外伤害住院等特殊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本人申请,经校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符合病休条件并办理病休手续的教职工,按照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休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关于在职培训进修

1.参加培训进修的教职工应处理好工作与培训进修的关系,若确需离岗者,必须凭培训进修通知单或有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级部)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办理有关调课、工作安排及填写培训进修学习统计单等手续后,方可离校。每学期准许5天假不扣考勤,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若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全,则按擅离岗位处理。

2.若学校工作需要或与学校重大工作安排发生冲突时,应当服从学校安排。

十一教职工每学期可自由支配4天假期(生日假、本人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不扣考勤,但不可连续使用,每月最多不超过2天。病假、事假按照本人意愿,办理请假手续后,可用4天假期余额部分或加班冲抵。

十二事假累计请假2个月以上2个月病假3个月(病假不扣除双休及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教职工请假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汇总,一周一统计,一月一公布。相关数据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中出勤补贴发放依据。

凡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600分)

)考试学科育人效果

1.教师育人效果考核办法

教师育人效果=(学科育人效果+备课组育人效果)

1学科育人效果(400分)

学科得分=( A线进线率得分+ B线进线率得分+ C线进线率得分+合格率+平均分)×400分

注:A,B,C三线人数分别根据我校进入全县前1000名2000名,3500名人数确定。

2备课组得分=得分系数×备课组名次系数×200。  

说明:学科育人效果,执行以下要求。(全县统考第一名的学科得分系数为1.2,第二名为1.1,以此类推。)

a.班级学生数由政教处提供;

b.教师得分为所教班级得分的平均值;

c.教师学期得分=期中考试×40%+期末考试×60%全县未统考的学期只按期末考试占100%计算得分。若期中期末均未统考,则按联考名次进行相应计算

2.考查学科(音、体、美、微、地方和校本课程教师)育人效果考评

①知识技能抽测(200分)

由学校组织对学期教学任务进行知识或技能抽测(占140分),学校组织的各类艺体活动(占60分)。具体算法参照文化课教师考核算法。

②竞赛、辅导、训练结果性考核(300分)

学年内,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团体获全县第一至第名,分别赋值20、16、12、10、8、64、2分;团体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值18、14、12分;获市级、省级、国家级奖的,分别在县级相应名次(等级)得分基础上分别加10分、20分、30分。不设集体奖的项目,根据参赛学生获奖名次或等级,按集体奖的十分之一记分累加。若属多人辅导的,人均带以上得分,再根据辅导教师辅导学生成绩进行分解。若同一项比赛活动参加多级别比赛,成绩以高者计算。学期内参加不同项目比赛,按获奖成绩累加记分,学年内的另一学期无比赛成绩时,按成绩高的一项记分。

音、体、美、微、地方和校本课程教师的竞赛活动得分为根据参加竞赛活动的得分排名,第一名300分,其他教师按得分和第一名相比赋分。若学期内未组织县级活动,则将此项300分并入知识技能抽测中,即技能抽测按500分计。

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团体获全县第一、第二名在学期末考核中分别加2分,1分;团体获县级一等奖,1分。个人参加县比赛在团体加分的基础上减半。

备课组得分100分,音体美微的名次系数为文化课成绩除了前三名外的平均系数的平均值,得分系数为年级内除了文化课成绩前三名外的平均系数的平均值.

五、教师学习及履职尽责100分

按时完成学校或学部统一安排的各项重大活动、任务,统一性学习、学习强国、教师论坛、培训任务、理论笔记、试题研做等各项临时性工作,重大突发事件的值勤等应急性工作。按学期统计次数,按参加或完成次数赋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履职尽责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学校双休及节假日值班时自行调岗不到位的,按照值班表落实责任人。

六、课时量(满分60分)

   1.教师课时量考核考核办法

教师课时量得分=(所任班级数/规定班级数)×60分

2.课时量所担任学科按学科计算。

附:规定课时量及班级数

学科

年级

满工作量班级数

语文

初一

2

数学

初一

2

英语

初一

2

历史

初一

6

地理

初一

4

生物

初一

4

政治

初一

6

音乐

初一

15

美术

初一

15

微机

初一

15

体育

初一

5

劳动

初一

15

校本课程

初一

15

 

 

 

 

 

 

 

 

 

 

 

七、其他说明

教师的考评最后结果实行百分制。每学期教师按以上各项进行考核,最后考核得分取各项考核得分百分之十。接班教师一年内,以接班前最后一次考评教师学科育人效果考评得分为标准,每次考评后与之相比较,所提高分数相应加入育人成绩得分具体因接班时间的比例求出。因病因事请假的教师,学期育人得分按照实际上课时间与学期时间比求出得分。(或者是育人得分*0.9

   (二)接班成绩:①接班后两学期成绩均进步则按第一学期以接班前成绩为依据,第二学期以接班后第一学期成绩为依据;②第一学期成绩退步,第一学期不加进步分,第二学期成绩进步,则第二学期成绩以接班前成绩为依据;③若接班后第一学期成绩进步,第二学期成绩退步,则第一学期相应加分,第二学期不再加分;④若接班后两学期均未进步,则均不加分。(班主任接班考核同上)。

(三)因工作需要,跨年级任教或承担正常教学任务以外额外教学任务的教师,得分系数在原所教班级得分基础上上浮10%,具体以接班时间折算。

(四)班主任在学期末考核中根据班级考核成绩最高2分,最低1分。参与班级管理的辅导员根据班主任的赋分减半。

(五)未参加全县统考学科,当学年或学期单独考核,并相应降低考核优秀比例,年度考核按12.5%计算考核优秀人数,师德考核按25%计算考核优秀人数。

行政后勤年度考核按10%计算考核优秀人数,师德考核按20%计算考核优秀人数。

(六)教师激励考核加分

1.教师个人提高加分

每学期育人成绩(个人得分+备课组得分)考评与前一学期育人成绩(个人得分+备课组得分)考评相比较,所提高分数乘以30%相应加入育人成绩得分。

2.备课组提高加分

①基础目标分:每学期考评以全县第三为基本考评线(10分),每提高一个名次再加5分,加入备课组得分。低于全县第三的备课组此项不加分。

②奖励加分:每学期备课组育人成绩考评与前一学期备课组育人成绩考评相比较,所提高分数乘以20%相应加入育人成绩得分。

注:本考核方案试用期半年,自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