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赵庄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6-557870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赵庄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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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等消防法规。

 2、负责规划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组织全校性消防安全检查,培训、演练和消防知识宣传活动。

 3、负责召开消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学校消防方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和工作制度等问题。部署全校性定期与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4、发生火灾积极指挥组织扑救,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

 5、制定火灾紧急疏散预案。

 6、根据防火安全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周检查制度,对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7、加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对可能发生火灾的危险点必须制定可行的灭火方案,对开展的防火工作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二)、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2、执行各项防火制度,做好防火宣传,熟悉单位的防火安全情况。

 3、维护好单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三)师生员工防火职责:

 1、自觉学习消防法规和知识,提高消防意识。

 2、严格执行学校各项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

 3、爱护消防器材,不准挪用和损坏。

 4、对违反防火制度,损坏消防器材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5、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