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收费信息公开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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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6-557850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收费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收费管理,保障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杜绝乱收费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收费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收费(含代收费)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章 公开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 公开内容:
收费项目: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所有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各收费项目的具体金额、计费周期、收费范围;
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对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物价部门批复文件等。
第四条 公开要求:收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遗漏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三章 公开程序与方式
第五条 公开程序:
学校财务部门整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形成公开清单;
提交学校校务会审议,并报上级教育、物价部门备案;
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第六条 公开方式:
新生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中列明收费信息;
学校官网、校务公开栏设置“收费信息公开专栏”;
开学前通过家长会、班级群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告知收费信息。
第四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七条 学校设立收费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对收费工作的监督与投诉。
第八条 对未按规定公开收费信息、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并限期整改。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小学
2026年3月